小匡文钞
四卷。清毛先舒(1620-1688)撰。生平详见《声韵丛说》辞目。《小匡文钞》共四卷,为毛先舒晚年亲订的《思古堂十四种书》中的一种。前有自序,称“小匡文钞者,文皆小有所匡者也”,又称“求契于无心,怀其意久,而后落笔”。今观此书,所录大抵为辨驳之文,如《刘璋论》、《北地王论》、《驳王祎七出议》等。皆反驳陈说,另引新议。
四卷。清毛先舒(1620-1688)撰。生平详见《声韵丛说》辞目。《小匡文钞》共四卷,为毛先舒晚年亲订的《思古堂十四种书》中的一种。前有自序,称“小匡文钞者,文皆小有所匡者也”,又称“求契于无心,怀其意久,而后落笔”。今观此书,所录大抵为辨驳之文,如《刘璋论》、《北地王论》、《驳王祎七出议》等。皆反驳陈说,另引新议。
四卷。卷首题郁冈樵隐辑古、积金山人采新,然此二人姓名、爵里不详。此书为元以来传奇的摘编,所选由一出至五出不等。其目为:《琵琶记》、《北西厢记》、《荆钗记》、《白兔记》、《草庐记》、《寻亲记》、《金钏记
八卷。晚清易宗夔撰。易宗夔字蔚儒,湖南湘潭人,生卒年不详,清末至民国初在世。所著《新世说》仿刘义庆《世说新语》体,记事上起清初,下至近代。分类标目,设“德行”、“言语”、“政事”、“文学”、“假谲”、
一卷。明夏洪基(生卒不详)撰。夏洪基,字元开,明高邮(今江苏省高邮县)人。生平仕履不详。所著《孔子年谱纲目》成于明崇祯年间(1621-1644),其亦当为崇祯前后人。《孔子年谱纲目》对孔子事迹分年编排
一卷。清杨锡观撰。参见《六书辨通》。是书系考辨八分书体之作。关于八分,历代众说纷纭,言人人殊。杨氏辨之曰:“八分即汉隶,今楷之别名尔。”“汉之隶皆可谓分,其从篆体者,即八分是篆二分是隶也;其与正楷无异
二卷。清刘凝撰。参见《韵原表》。是书上卷为石鼓音训释文,下卷为附录,古今人辨说及诗歌石鼓刻文。以杨慎的伪本《石鼓文音释》为主,根本先谬,又加以意为增减,弥起纠纷,如第四鼓“写”上的“吾”字,第五鼓“需
二卷。清王坦(生卒年不详)撰。王坦字吉途,南通(今属江苏)人。王坦作此书,本照《律吕正义》的宗旨,而加以推究阐明。其五声数论琴之说,认为丝乐弦音,应当以五声之数定其丝纶多寡之数为体,徽分疏密之数为用,
十五卷,清锡檀修,李钟峨、陈瑞生纂。李钟峨字雪原,邑人,翰林院侍读。通江县建置沿革,荒渺难稽。史书谓通江县本壁州,而《一统志》则谓通江旧为万州,各有论据,历来难以辨明。清以前旧志皆佚失,难以查考。清康
十卷。明毛宪(约1524前后在世)撰。毛宪,字式之,号古庵,江苏武进人,正德六年(1511)进士,迁给事中,时内侍擅权,国事日作,毛宪疏劾之,内外肃然,武宗储嗣未定,举朝讳不敢言,毛宪疏请不报,谢病归
六卷。明张廷玉撰。张廷玉字汝光。号石初。延安(今陕西延安)人。万历三十八年(1610)进士,官至工部郎中。此书为其所作琴谱。琴共四式,曲共百篇。有本调、正调、别调、指法、调法、研注等门。又有别谱鼓瑟之
六卷首一卷,清江亦显修,何子芳、黄相尧等纂。江亦显,仁和(今浙江杭州)人,曾任兴文县知县。何子芳,资州人,教谕。黄相尧,邑人,举人。兴文县志创于康熙二十五年(1686)县令宗让。清初设建武厅,故府志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