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注解纂要
六卷。吴莲撰。其生卒年不详。莲字余嘉,江都(今属江苏省)人。清代学者。《尚书注解纂要》一书,多据蔡沈集传之义,加以融会贯通。于每节之下,先阐明其意旨,然后各随文句以诠释之,无甚考证。
六卷。吴莲撰。其生卒年不详。莲字余嘉,江都(今属江苏省)人。清代学者。《尚书注解纂要》一书,多据蔡沈集传之义,加以融会贯通。于每节之下,先阐明其意旨,然后各随文句以诠释之,无甚考证。
一百二十卷。本书系康熙四十六年(1707)清圣祖御定,由侍读学士沈辰垣等搜罗旧集,编定而成。所录自唐至明计一千五百四十调、九千余首,厘为一百卷;又有词人姓氏十卷,词话十卷。据考,梁代吴声歌曲,已句有短
敦煌写本残卷。浙江上虞罗振玉影印本,为唐入写经之一。此残卷为魏王弼《周易》注的第三、第四卷中的内容。据考证,第三卷乃唐高祖时写本,第四卷亦为初唐人所抄写,弥足珍贵。
一卷。汉何休(129-182)撰,清马国翰辑。何休字邵公,任城樊(今山东曲阜)人。质朴呐口而雅有心思。精研六经,擅长历算,尤好《公羊》、《春秋》。太傅陈蕃征他参政,蕃败,罹党锢。党禁解,辟司徒,拜议郎
八卷九十回。明熊大木(详见《大宋中兴通俗演义》)编撰。长篇历史演义小说,叙隋末李唐开国一段历史故事,起于隋炀帝大业十三年(617),止于唐贞观十九年(645)。以秦王李世民(即唐太宗)事为主,故又有刊
十卷。清姬之簋修,李瑾纂。姬之簋,雒山人,清顺治十六年(1659)进士,官至文林郎,康熙八年来任霍邱县知县。霍邱县志,创始于明景泰间,至弘治而再修,至万历二十四年,县令杨其善三修之,迄于康熙初年,县志
十卷。《续刻》三卷。清李塨(1659-1733)撰。清初思想家,直隶蠡县(今河北省蠡县)人。康熙二十九年(1690)举人,官至通州学正。李塨博学工文辞,师博野、颜元,又从毛奇龄论乐律。本集是其所作的古
二卷。清陈宝琛撰。陈宝琛,字伯潜,号弢庵,闽县(今福建闽侯)人。同治七年(1868)翰林。本书二卷,由孙壮(伯恒)编辑。陈氏的先世所藏殷周古铜器甚多,丁卯(1927)秋,鸠工传拓,编订为《澂秋馆吉金图
一卷。清不著撰人名氏。是书所记,与《辛丑纪闻》略同,恐系一书而传抄为二者。《哭庙纪略》有嘉庆二十四年(1819)白鹿山房刊刻《丛刻三种》本,商务印书馆《痛史》铅印本。
四卷。明石珤撰。石珤,字邦彦,号熊峰,蒿城(今属河北)人,生卒年未详。成化二十三年(1487)进士,累官至吏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珤有《熊峰集》十卷。(已著录)朱彝尊《明诗综》称珤所著集名《恒阳集》
二十七卷首一卷,清朱肇奎修,陈昆纂。朱肇奎,曾任开县知县。陈昆,字友松,邑人,进士,曾任永清知县。《开县志》咸丰三年(1853)刻本,共二十七卷首一卷,卷首为凡例、纂修姓氏、图考。正文分为:卷一至卷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