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表
六卷附洗冤录表 四卷督捕则例表二卷。清曹沂撰。曹沂,山西介休县人。乾隆间任宜昌府知府。是书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后编成。首为曹沂自序,次为凡例,内容有五刑狱具诸图,纳赎收赎图、三流道里表、五服、八字(以、准、皆、各、及、其、即、著)、六脏诸图,吏律、户律、兵律、刑律、工律、纂修条例表等。是书图表,均称详明,所附洗冤录表、督捕则例表亦然,可为参用。有道光刊本。
六卷附洗冤录表 四卷督捕则例表二卷。清曹沂撰。曹沂,山西介休县人。乾隆间任宜昌府知府。是书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后编成。首为曹沂自序,次为凡例,内容有五刑狱具诸图,纳赎收赎图、三流道里表、五服、八字(以、准、皆、各、及、其、即、著)、六脏诸图,吏律、户律、兵律、刑律、工律、纂修条例表等。是书图表,均称详明,所附洗冤录表、督捕则例表亦然,可为参用。有道光刊本。
一卷。宋米芾撰。米芾生平详见《画史》。《书史》辑录前人书法真迹,皆以作者米氏之“平生目历”为据,始于西晋,迄于五代,凡此间书法名迹及印章跋尾,纸绢褙裱等,俱详记细载。辨叙其流传之渊源,考证其真伪,是后
八卷。清谢庭兰撰。谢庭兰字湘谷,江苏丹徒人。有清一代攻击东晋伪《古文尚书》者固然不少,为其辩护者也很多,但辩护者也大都以卫道士自居,而谢庭兰则在为《古文尚书》辩护时得罪时君,故获罪。他在“自序”说:“
四卷。清王筠撰。王筠字菉友,山东安邱(今山东安丘)人。官山东宁乡知县。是书《大学》一卷、《论语》一卷、《中庸》一卷、《孟子》一卷。前有自序,言“当年所读先儒之说遗忘殆尽,独存一己之私见。即其不背朱注者
不分卷,附答问五篇。清龚自珍(详见《泰誓答问》)撰。本书写成于自珍四十二岁时。全书大义,宗刘向《七略》及班固《艺文志》之说,把经部分为经、传记、群书。“经”,指的是《易》、《书》、《诗》、《礼》、《乐
二十卷。元朱公迁(生卒年不详)撰。朱公迁,字克升,乐平(今属江西)人。至正年间,曾任婺州、处州教授,晚年病归故里。曾题其室为“高明之所”,学者称为明所先生。著述除《诗经疏义会通》外,还有《四书通旨》、
三卷。姚永朴撰。姚有《经学举要》一卷、《群经考略》十五卷,详见《经学举要》、《群经考略》条。《脱私轩读经记》首有自序,又有吴汝纶的跋文,以及马其昶为之作的序文。卷一:《周易》《尚书》《诗》;卷二:《周
四卷。清潘挹奎(生卒年未详)撰。挹奎字石生,武威人,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进士,官至吏部主事。自汉武帝开武威郡后,此地代有闻人,然宋以后逐渐湮没不彰。挹奎录清代武威人物,以续掌故。该书所论人物皆于
不分卷。清邓廷桢(1776-1846)撰。廷桢字嶰筠,江苏江宁(今南京市)人。嘉庆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官安徽巡抚、两广总督。道光十九(1839)年,与钦差大臣林则徐协力整顿海防、查禁***,同年调闽
四十五卷。明刘定之(1409-1469)撰。刘定之,字主静。永新(今属江西)人。正统元年(1436)进士,授编修,累官至礼部左侍郎,多所建白,卒谥文安。著有《宋论》、《呆斋集》、《易经图释》等。是集分
二十八卷。明周嘉胄撰。周嘉胄,字江左,扬州(今江苏扬州市)人。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著有《香乘》。是书初成于万历戊午(1618)年间,当时全书只有十三卷,书前有李维祯序言一篇。后来,作者认为是书简略,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