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均课讲周易
无卷数。清崔纪撰。崔纪,字君玉,后来更名为崔纪,字南有,永济人。康熙五十七年(1718)进士。官至副都御史。此书乃乾隆六年(1741)崔纪任国子监祭酒时所著。其说以《本义》为主,也间有异同。至于其以经文专主卜筮,十翼专言义理,认为孔子担心人们惑于吉凶祸福之说而要求趋避之求,所以专以义理来讲,则似乎传不是用来解经,只是用来补救经的。《四库全书总目》入存目。
无卷数。清崔纪撰。崔纪,字君玉,后来更名为崔纪,字南有,永济人。康熙五十七年(1718)进士。官至副都御史。此书乃乾隆六年(1741)崔纪任国子监祭酒时所著。其说以《本义》为主,也间有异同。至于其以经文专主卜筮,十翼专言义理,认为孔子担心人们惑于吉凶祸福之说而要求趋避之求,所以专以义理来讲,则似乎传不是用来解经,只是用来补救经的。《四库全书总目》入存目。
十卷。北宋末南宋初叶梦得(1077-1148)撰。叶梦得字少蕴,号石林居士。生平事迹详见《春秋传》。宣和五年(1123),叶梦得居于卞山之石林谷,稍远城市,但亲戚、朋友、门生故吏皆相继来访,纵谈所及,
二卷。明史册撰。史册,字义维,江苏吴江(今江苏吴江)人。隆平为明代苏州府别称。是书上卷记张士诚事迹,下卷记张士诚起事时义社十八人,张士诚三兄弟及其它忠烈志士,以及他们为张吴政权浴血奋战之事。还记叙了吴
不分卷。明陈奇猷(生卒年及生平事迹不详)撰。奇猷字勇石,明河南杞县(今河南杞县)人。该书不见于朱彝尊《经义考》及各家书志。现存抄本,不分卷,共十册,钞本细字,白纸蓝行。每半页十一行,每行二十四字,书法
①一卷。清黄奭辑。此本春秋庄公以其三十二年节,前半剪截太甚,春秋二字当衍;儒家之说节,与袁钧所辑《鲁礼禘祫义》同;有其尸后稷庙中至绎祭则同一日,视袁本为备;误以《魏书·礼志》引《郑志》昭公十一年至祫于
十六卷,首一卷。清言如泗修,熊名相、吕滥等纂。言如泗,昭文人,先贤言子裔。由恩贡教习授知县,历任垣曲、闻喜。后升保德州知州,政声甚嘉。乾隆二十六年(1761)题补解州。熊名相,贵州大定县人。出身拔贡,
二十一种,二百六十七卷。清钱大昕撰。全书收经部一部,史部十五种,子部四种,集部一种(为《潜研堂文集》五十卷《诗集》十卷《诗续集》十卷)。其中史部《廿二史考异》、子部《十驾斋养新录》、集部《潜研堂文集》
见《伤寒论后条辨》。
五十五卷,首一卷。清王元凯续修,严鸣琦续纂。王元凯,大兴(今北京大兴县)人,曾任攸县知县。攸自汉置县,历有明征。志乘创自明初,至万历时已四修。迄清顺治十七年(1660)知县朱英炽、康熙二十三年(168
四十三卷。明沈明臣(1518-?)撰。沈明臣,字嘉则,鄞(浙江宁波)人。卒年不详。诸生。颇有诗名。生平所作诗共七千余篇,嘱其侄子沈九畴选定为四百篇。今未见传本。是集为江苏广陵(今扬州)陈大科所校梓。共
二卷。英国李提摩太(详见《西铎》)撰。这是一部经济学方面的专著。李提摩太认为世人竞相言利,而不知利有生利和分利两条途径,所以他撰写此书以说明之。在书中李提摩太论述了利的产生,非独力与现力所能生,他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