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例举要
二卷。清吴鼎撰。吴鼎字尊彝,号易堂,金匮人。乾隆十六年(1751)荐举经学,授国子监司业,官至翰林院侍讲学士,后来降补侍讲。此书仿照《周易折中》卷首义例而更加推衍。上卷多是编辑先儒之说,下卷多是吴鼎本人的意见。共有一百四十八条。书中惟不涉及互卦、卦变二义。其自序说,“已详中爻考,卦变考中”,但此书中却无中爻、卦变二考,也许是别有成书。《四库全书总目》入存目。
二卷。清吴鼎撰。吴鼎字尊彝,号易堂,金匮人。乾隆十六年(1751)荐举经学,授国子监司业,官至翰林院侍讲学士,后来降补侍讲。此书仿照《周易折中》卷首义例而更加推衍。上卷多是编辑先儒之说,下卷多是吴鼎本人的意见。共有一百四十八条。书中惟不涉及互卦、卦变二义。其自序说,“已详中爻考,卦变考中”,但此书中却无中爻、卦变二考,也许是别有成书。《四库全书总目》入存目。
一卷。《证语》二卷。《海欧居日识》二卷。明陈伯友(生卒年不详)撰。陈伯友,字中怡(一说为仲恬),济宁(今山东省济宁县)人。万历二十年(1541)进士,授行人,擢刑科给事中,累抗疏言事,以丁忧去职。及服
七百四十六卷。清严可均(1762-1843)辑。严可均,字景文,号铁桥。乌程(今浙江湖州)人。嘉庆举人,官建德教谕,后引疾归。博物强识,精文字音韵考据之学。著有《说文声类》、《四录堂类集》、《铁桥漫稿
十二卷。清凌扬藻撰。扬藻字誉、钊,自号药洲花农,又号蠡勺,番禺(今属广东省)人。该书是作者研读《春秋》的心得,条录而成,对前人的观点加以辑录,并提出自己的见解。大抵综合三传,折衷众说。该书有清同治年间
五十三卷。清张英(1637-1708)撰。张英字梦敦。安徽桐城人。康熙时诗文家,康熙六年(1667)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充日讲起居注官,累迁至礼部侍郎。康熙三十八年授文华殿大学士。死后谥文端。著有《易
三十三卷。唐孔颖达(574-648)撰。颖达字仲达,冀州衡水(今河北衡水)人,著名经学家。有《周易正义》十四卷,已著录。《毛诗正义》版本很多,明代以后以阮元《十三经注疏》本为最佳。而《宋椠本毛诗正义残
不分卷。法国沙畹(E·Chavaunes)撰。该书成于光绪三十年(1904年),记游历国外的中国使臣及僧人二十余人,始张骞,迄图理琛,迷其事迹,考其所历之地。惜其收录不全。现有商务印书馆本。
见《斩鬼传》。
十四卷。清凌江编辑,凌奎增注。凌江吴兴人,凌堃之兄,凌奎乃其弟。卷首有凌江自序,大旨以赵邠卿《章句》为主。书中除赵注外,间引刘注孙疏,也间有订正赵注处。注下有双行夹注,乃凌奎增注,可与凌江注互相参证。
一卷。清沈彤(详见《周官禄田考》)撰。此书为沈氏择取《内经》中所载人身诸骨,又参以其他书中有关内容,加以注释、辨正撰写而成。书中辨正之处颇多,如经筋篇:“足少阴之脉,循耳后上额角”,沈氏认为“额”字乃
二卷。清刘熙载(1813-1881)撰。熙载字伯简,一字融斋,江苏兴化人。道光二十四年(1844)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累官左中允。治经无汉宋门户,著有《四音定切》、《说文双声》、《说文叠韵》等。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