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律通解
八卷。清沈光邦(生卒年不详)撰。沈光邦临海(今浙江临海)人,雍正年间任中书舍人。易道阴阳,律吕亦本阴阳,所以二者相互推衍,其道理可通。但易不是为律而作,律也不是为易而作,不能牵合为一。是书引律以合易,以天地五十有五之数画为三角图。其所用以过揲之数,用九八而不用九六,策数以五十五而不以五十,于律义颇多抵牾。至于律管不用围径,又在十二律之外增小吕含少二律于无射之后,也是自作聪明之笔。是书于《四库全书》存目。
八卷。清沈光邦(生卒年不详)撰。沈光邦临海(今浙江临海)人,雍正年间任中书舍人。易道阴阳,律吕亦本阴阳,所以二者相互推衍,其道理可通。但易不是为律而作,律也不是为易而作,不能牵合为一。是书引律以合易,以天地五十有五之数画为三角图。其所用以过揲之数,用九八而不用九六,策数以五十五而不以五十,于律义颇多抵牾。至于律管不用围径,又在十二律之外增小吕含少二律于无射之后,也是自作聪明之笔。是书于《四库全书》存目。
九种,十二卷。明代人辑,未标编辑者姓名。该书收诸子九种:宋苏轼注《广成子》一卷、周鬻熊《鬻子》一卷(逢行珪注)、晋程本《子华子》二卷(郎兆玉评)、汉陆贾《新语》一卷、汉董仲舒《春秋繁露》一卷、唐谭峭《
①八卷。清王表纂修。王表字左沧,安东人,康熙十二年(1673)任禹城知县。王表掌禹城,正逢朝廷檄征邑志,王表奉命纂修。因袭明志甚多,历时二月而成。《禹城县志》康熙十二年刻本。全书八卷,分为:卷一建置沿
二卷。清李塨(1657-1733)撰。李塨字恕谷、刚主,直隶蠡县(今属河北)人。李塨曾向毛奇龄学习五音七声十二律以器色相配之说。作有《宫调图》、《七调全图》、《十二律旋相为宫隔八相生合图》、《五音七声
一卷。汉何休注,清黄朝槐辑。何休(129-182),字邵公,任城樊县(今山东济宁东北)人,东汉今文学大师。最精《公羊传》,著述有《春秋公羊解诂》、《公羊墨守》、《左氏膏肓》、《穀梁废疾》(今存辑本),
三十八卷。清徐乾学(1631-1694)撰。徐乾学字原一,号健庵。江苏昆山人。康熙九年(1670)第一甲第三名进士,授编修,累官至刑部侍郎。徐乾学为顾炎武之甥,阎若璩等人也多客居其家,师友渊源,加上家
三十三卷。唐孔颖达(574-648)撰。颖达字仲达,冀州衡水(今河北衡水)人,著名经学家。有《周易正义》十四卷,已著录。《毛诗正义》版本很多,明代以后以阮元《十三经注疏》本为最佳。而《宋椠本毛诗正义残
九种,十九卷。明袁颢、袁仁等撰,袁黄编。袁黄字坤仪,号了凡,浙江嘉善人。万历年间进士,曾官兵部主事,著有《评著八代文宗》、《袁了凡纲鉴》等。是编收袁氏家族著作。袁颢字菊泉,袁黄之曾祖;袁仁字良贵,袁黄
二十四卷。明郭凝之撰。凝之字正中,海宁(今属浙江)人。生卒不详。天启四年(1620)举人,官至兖东兵备副使。该书主要记叙历代孝友人物事迹,录自商代,下至元末。体例上按代编次,但猥杂太甚,有些人物,虽以
二十六卷。清汪灼(详见《毛诗周韵诵法》)撰。是书首有张节序。灼作是书,盖本孟子“以意逆志”之说。是书说诗,不明引序及毛、郑、朱诸家之说,不主一家,而意在订诸家之误。如谓《河广》一篇,当作于卫已渡河之时
九卷。明王翰(约1368前后在世)撰。王翰,字时举,夏县(今属山西)人。生卒年不详,元季隐居中条山。洪武初,以明经辟为夏县训导,后擢为周王长史。周王素骄,有异志。王翰屡谏不纳,断指佯狂而去。后周王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