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卷。清陈鹤龄(生卒年不详)撰。鹤龄字瑶宾,江苏通州(今南通)人。鹤龄初著有《五经四书字辨》,后又自为补订,以成此书。本书卷一校画,卷二至卷八校音,书末附有检字。辨画均从字典,以《说文解字》为主,而又
十一卷。明蔡士顺撰。士顺字考来,吴县(今属江苏)人。该书以编年体记明天启元年(1621)至崇祯元年(1628)事。卷一至卷十汇辑天启朝奏疏诏旨,按日排比,间加以论断。末一卷为召对录。有明崇祯刻本。
三卷。旧本题宋苏易简(958-996)撰。苏易简字太简,梓州铜山(今属四川)人。少聪敏好学,风度奇秀。太平兴国五年举进士。宋太宗临轩复试,苏易简所试三千余言,为所赞赏。累官翰林学士,参知政事,以礼部侍
四卷。附孝经别录 四卷。清洪良品撰。洪良品于经笃信古文,著述有《古文尚书辨惑》、《古文孝经荟解》等。洪良品认为现行《古文孝经》鲍廷博刻本与班固所见同为真古文,胜于刘炫所传。因而是书专主鲍刻本,博引诸家
残本。九卷。清周象明(生卒年不详)撰。象明,字悬著,太仓(今江苏省大仓县)人。康熙举人。性行端洁。所著有《经同异录》、《尚友编》、《事物考辨》、《苏松田赋备考》等书,共数百卷行于世。这部书现藏寿县张氏
十一卷。《卷末》一卷。清黄遵宪(1848-1905)撰。遵宪字公度,另号人境庐主人,东海公等。嘉应(今广东梅州)人。其父黄鸿藻为咸丰六年(1856)举人,官累户部主事,广西思恩知府。黄遵宪同治六年(1
是书记录了顺治十八年(1061)正月十四日诸王贝勒以下满汉文武百官的誓词。书中此事原委的叙述和所录誓词,均以满汉二种文字缮写,并装潢成卷,藏之册府,是关于此事的原始记录。其中所载与《东华录》有不合之处
四卷。英国洛加德撰,闽县林纾、仁和魏易合译。本书述法国拿破仑(Napoleon 1.)一生事迹。译文颇雅驯,旧译拿破仑传以此本最善。现存有京师学务处官书局校印本。
不分卷。元倪士毅撰。首有凡例,次引用姓氏书目。先是士毅之师陈栎撰《四书发明》,同时胡炳文也撰《四书通》。栎殁,士毅继承师业,以陈说为主,胡说不全录,别增入朱子文集、语录、辑略、集义。旁及诸家所引之说。
二十卷首一卷,清何其泰修,吴新德纂。何其泰,曾任岳池县知县,候补通判。吴新德字让泉,邑人,咸丰十一年(1861)举人。光绪元年(1875),大府议修省志,通行各州县饬取事实。何其泰奉檄后,乃集绅筹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