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律意笺
二卷 明颜廷榘撰。颜廷榘,字范卿,福建永春人。生卒年不详。官九江府通判,终岷府左长史。是编取杜甫七言律诗一百五十一首,先用疏释,次加证引,名曰意笺。取以意逆志之义。其讥伪虞注之草草,持论良是。然核其所解,与伪虞注正复相等。《四库全书总目》列为存目,并加以介绍。
二卷 明颜廷榘撰。颜廷榘,字范卿,福建永春人。生卒年不详。官九江府通判,终岷府左长史。是编取杜甫七言律诗一百五十一首,先用疏释,次加证引,名曰意笺。取以意逆志之义。其讥伪虞注之草草,持论良是。然核其所解,与伪虞注正复相等。《四库全书总目》列为存目,并加以介绍。
见《古今小说》。
二百五十七卷。近人柯绍忞(1850-1933)撰。绍忞字凤荪,又名蓼园,山东胶州(今胶县)人。光绪十二年(1886)进士。清末历任翰林院编修、侍读、侍讲、京师大学堂总监督等职。1914年任清史馆总纂,
十三卷。清陈兰芝撰。陈兰芝,字拂霞。广东香山人。《岭南名胜记》清刻本。共十三卷。首白云山记,次海珠记,次灵洲山记,次崖山记,次南海庙志,次浮邱山记,次西樵山记,次海幢志,次澳门记,次石门记,次飞来寺记
三卷。清黄本骥撰。黄本骥字仲良,湖南宁乡人。举人,任黔阳学教谕,生卒年未详。其书有自叙大意讲:礼制最切于人生日用的莫过于冠、婚、丧、祭四礼,冠礼已久废弃未用,因此从《谷学录》中抽出婚、丧、祭三礼,尽量
一卷。清张沭(详见《周易疏略》)撰,张煓注。煓乃沐之子,仕履不详。秘典者沭之书,一隅解者煓之注。此书前有序文,列汤斌、毛奇龄书二首。全文所立观点,实为姚江“良知”论。认为世上万物的变迁在于其内在的神灵
十五卷。《后补补遗》一首。黄节(1873-1935)编选、笺释。黄节,原名晦闻,字玉昆,号纯熙。广东顺德人。晚年任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教授。此书选录汉魏乐府诗一百九十六首,为之笺释。黄节认为汉魏乐府诗中
十六卷。明周汝登(约1529年前后在世)撰。周汝登,字继之,又字海门,浙江嵊县人,生卒年不详。万历五年(1577)进士,授南京工部主事,累官南京尚宝卿。著有《海门先生集》、《圣学宗传》等。是集凡十六卷
三卷。唐高正臣编。正臣字号、籍里与生卒年均不详。曾官襄州刺史。此集所载皆同人会宴之诗,以一会为一卷,各冠以序。一为陈子昂,一为周彦晖,一为长孙正隐。三会正臣皆预,故汇而编之。与宴者共二十一人。考之《新
三卷。明刘髦(约1424前后在世)撰。刘髦,字孟恂,永新(属江西)人。生卒年不详。永乐六年(1408)举人,不愿出仕,教援乡闾。著有《石潭存稿》、《覆瓿集》、《易传撮要》。是集由其子刘定之汇集成编,分
三卷。清韩佑纂修。韩佑,直隶顺天府大兴县(今北京大兴县)人,监生,康熙三十九年(1700)任知州。旧志修于明万历间县令曾邦泰,康熙二十八年(1689)沈一成再修。康熙四十三年(1704),适中宪贾公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