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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诗古义

二卷。清惠栋(见《周易述》条)撰。《毛诗古义》博引众家之说,以探求毛诗之古义,如“江之永矣”条,栋据韩诗以为“永”当作“羕”,以此补《尔雅》郭注及《说文》之未及;“于以湘之”条,据韩诗以为“湘”当作“鬺”并说颜师古《汉书注》有“鬺亨煮而祀也”,以此证毛本之讹。“执辔如组”条引《吕氏春秋》中“圣人组条其身”句,证大毛公与吕不韦同时。又在古音上多下功夫,如“鹑之奔奔”条,引《吕氏春秋》诸书“奔”作“贲”,“河上乎逍遥”条,指出“逍遥”乃汉碑字体,古之经典当作“消摇”。诸如此类,议论颇当。但亦有失之精确处,如“齐子发兮”条,郑玄笺注“发夕”训“恺悌”,与《尔雅》相合。《毛传》却云“自夕发至旦”,错矣,而栋引薛夫子王叔师诸说,以证毛诗之确,不可取。又有“艳妻煽方处”条,《毛传》谓艳妻为褒姒,鲁诗谓厉王内宠之说,本曲解,而栋又增引纬书“剡者配姬”语,谓以剡配姬,非指褒姒,此亦附会之说,读者当明辨之。有嘉庆省吾堂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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