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诗后笺
三十卷。清胡承珙(1776-1832)撰。承珙字墨庄,安徽泾县人。嘉庆十年(1805)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迁御史,转给事中,嘉庆二十四年(1819)授分巡福建延建邵道。此书大都申毛传之义,其未完者,泮水以下由陈奂所补。书中所述可采者甚多,然亦存在违序违传以至违经之处。该书有道光丁酉(1837)孟冬求是堂刊本,光绪十六年(1890)广雅书局刊本。
三十卷。清胡承珙(1776-1832)撰。承珙字墨庄,安徽泾县人。嘉庆十年(1805)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迁御史,转给事中,嘉庆二十四年(1819)授分巡福建延建邵道。此书大都申毛传之义,其未完者,泮水以下由陈奂所补。书中所述可采者甚多,然亦存在违序违传以至违经之处。该书有道光丁酉(1837)孟冬求是堂刊本,光绪十六年(1890)广雅书局刊本。
五卷。明焦竑撰。焦竑(1540-1620),字弱候,号漪园,又号澹园,江宁(今江苏南京)人。自幼博览群书,万历十七年(1589)进士及第,官授翰林院修撰。二十二年大学士陈于陛议修国史,荐请他总领其事,
①南朝齐祖冲之(429-500)撰。祖冲之字文远,范阳蓟县(今北京大兴县)人,南朝著名的科学家,以精确计算圆周率,造《大明历》,发明指南针而名闻中外,并擅文章,长著述,注释过《周易》、《老子》、《庄子
① 七卷。清王夫之(生平事迹详见《周易稗疏》条)撰。其所著《周易内传发例》中称,乙未于晋宁山寺始为外传。乙未为顺治十二年(1655)。自谓“外传以推广于象数之变通,极酬酢之大用。”其时,王夫之从永明王
十卷。明柴奇(约1524前后在世)撰。柴奇,字德美,江苏昆山人,生卒年不详,正德六年(1511)进士。官至应天府尹。柴奇在正德时,谏南巡,劾权幸及上边储屯政诸疏,颇著直声。著有《黼甫庵遗稿》。是编前有
一卷。曹元弼撰。曹元弼江苏吴县(今吴县)人。官至内阁中书。是书仅《述孝》一篇,推原孝出于天性,亲者天性,严亦天性。人之性既亲严其父母,顺而推之,可以无所不亲,无所不严。无所不亲之谓爱,无所不严之谓敬。
一卷。清罗泽南撰。罗泽南(1808-1856),字仲岳,号罗山,湖南湘乡人。清末,湘军将领。咸丰三年(1853)与曾国藩办团练,扩编为湘军。奋战皆捷,积功至布政使。其深得曾国藩器重,后因援武昌被太平军
四卷。清张先岳撰。张先岳字北拱,晋江(今属福建)人。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本书又名《历代名吏传》,主要从正史中辑录历代循吏良吏事迹,按年代先后编排而成,偶有录自他书者。传后有论断,亦多循旧传,而无新意。
一卷。清陶鸿庆撰。陶氏此书是他读诸子札记的第七种,其中颇有可供参证的地方。如《晏子春秋》原文中“请使之示乎”句,“乎”当为“子”之误;“寡人一乐之”句,“一”当为“美”之误;“其不为穴者”句,“穴”之
二卷,清庄有可(详见《毛诗说》)撰。此书卷首有有可自序,认为诗虽不是圣人所作,而为圣人所删定,也就等于是圣人所作。圣人之文义无不包,如果要得其说之义,逢源即可。此书共一百二十二条,不过是想入非非,实无
见《元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