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卷(内十卷有目无文)。清洪钧(1839-1893)撰。钧字陶士,号文卿。江苏吴县人。同治进士,授翰林院修撰。曾任驻俄、德、奥、荷四国公使。出使时见俄国人贝勒津所译波斯人拉施特《史集》、伊朗人志费尼
五卷。清毕沅撰。参见《说文解字旧音》。毕氏自序谓作是书有五例:“一曰‘正’,皆《说文解字》所有者也;二曰‘省’,笔迹稍省于《说文》,‘’之为‘香’,‘髃’之为‘腢’,是也;三曰‘通’,变易其文而不戾于
一卷。隋颜愍楚(其生平不详)撰。此书载于《秘册丛说》中,凡一百五十三条,其中前一百余条曰《俗书正误》,旨在纠正俗书之误写,如“美从大,从火非”,“博协从十,从忄非”;后五十余条曰《讹习诸字》,旨在订正
一卷。清廖燕(1644-1705)撰。廖燕字柴舟,广东曲江人。清初民间学者,著有《二十七松堂文集》十六卷。是书不依传注,自出新解。如“先行其言”章,注云:“行之于未言之先,言之于既行之后,则而后从之”
十七卷。清王植撰。王植有《四书参注》已著录。《正蒙》是张载的重要著作,原只数万言,而其弟子苏炳将这部书分为十七篇,相续成为今存本的样子。这是一部哲学著作,它与《西铭》、《易说》构成了张载的哲学体系。张
二十四卷。清徐士俊(1602-1681)、汪淇同编。徐士俊原名徐翔,字三有,号野君,仁和(今属浙江)人。明末清初戏曲家,善画工诗。明亡后隐居山水,家境贫寒。著有《洛水丝》、《春波影》杂剧、《雁梅说》、
四卷。清宋鉴撰。宋鉴字半塘,山西安邑人,乾隆十三年进士,官至广东南雄府通判。此书一辨《今文尚书》、《古文尚书》和伪《古文尚书》的传述源流;二辨古字的异同;三辨伪《古文尚书》的抄袭之本;四辨《论语》、《
四卷。清李遇孙撰。李遇孙(约1771-1845),字金澜,浙江嘉兴人。嘉庆六年(1801)优贡生。处州(今属浙江)府学训导。有《尚书隶古定释》等著作。此书录周、秦以来历汉、魏、六朝、唐、宋、元、明至于
一卷。旧本题鬼谷子(生卒年不详)撰。见《鬼谷子》条。
三卷。茅瑞征撰。茅瑞征,字伯符,明代归安(今浙江吴兴县)人,万历二十九年(1601)进士,知泗水县(今山东泗水县),调黄冈,擢兵部职方主事,升郎中,历福建参政,湖广右布政使,晋南京光禄寺卿,壮年即解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