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卷。清陆和钧(?-1864)撰。陆和钧,字伯和,号菊生。浙江萧山人。一生郁郁不得志,博学,善诗画,性宕不羁。是编演《聊斋志异》所载连琐事,凡三十出。以本传有十余年如一梦之语,即取以名剧。前载咸丰十年
十二卷。清方楘如(约1711年前后在世)撰。方楘如字若文,一字文輈,淳安(今浙江淳安县)人。康熙四十五年(1705)进士,官丰润知县。少年受业于毛奇龄,博学强记,通经史百家,工于古文,其制举业最有时名
十五卷。清张映斗(约1729年前后在世)撰。张映斗字雪子,乌程(今浙江吴兴)人,生卒年均不详。早年为汤右会所赏。雍正十一年(1733)进士,官翰林院编修。张映斗工诗。本编共十四集,皆其子守约、守愚所编
一卷。清末陈文新撰。文新字石森,湖南邵阳(今湖南省邵阳市)人,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此书内容多为追求其同乡先辈王船山、魏默生、邹叔绩之说。其中有些篇目能举其本末,言之成理。而在“说中庸”一篇,断定作者是
一卷。旧题为宋刘筠撰。《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今考其文,即册府元龟刑法一门之总叙也。”可见,《刑法叙略》并非刘筠之作,而是由官府颁行的刑法的总论。《刑法叙略》曾载入曹溶的《学海类编》中,《四库全书》
二十九卷。清代张能鳞见《诗经传说取裁》编。本书把宋五子(周敦颐、程颐、程颢、朱熹、张载)的著述分类编在一起,在每卷书前加一小序言,介绍该书,另外还加一“本传”,其中有周敦颐著述二卷、二程子六卷、朱熹著
二卷。清邓显鹖(1777-1851)撰。显鹖字子立,号南村,新化(今湖南新化)人。嘉庆九年(1804)举人。潜心纂述,学者称为湘皋先生。著有《资江耆旧集》、《沅湘耆旧集》、《楚宝增辑考异》、《武冈志》
一卷。清章学诚撰。此书是章学诚五十人岁时写成,时值乾隆六十年乙卯(1795年),札记题名“乙卯”,意思是以乙卯年为断限,所记内容均在乙卯年之前。本书体例与作者所著《信摭》一书略同,即以记载经史百家的文
五十卷。清钱谦益(1582-1664)著。钱谦益,字爱之,号牧斋,常熟(今属江苏)人。学者称虞山先生。生平详见《初学集》。是书收录钱氏从顺治二年(1645)至康熙二年(1663)十八年间所作之诗文,凡
二十四卷。明朱廷旦(生卒年不详)撰。朱廷旦,字尔兼,号旋庵子。嘉善(今浙江省嘉善县)人。明天启中贡生。此书二十四卷,分一百类,每类各有小序,以陈劝戒之意,并将其征引故实列在小序之后,其末又缀以评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