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道德指归论》。
十卷。清潘德舆(1785-1839)撰。潘德舆,字彦辅,号四农。山阳(今江苏淮安)人。道光八年(1828)举人。后选为安徽候补知县,未赴。著有《养一斋集》、《养一斋诗话》等。《养一斋诗话》是其论诗著作
十四卷。近人康有为(1858-1927)撰。康有为原名祖诒,字广夏,号长素,又号更生,广东南海县人,近代资产阶级政治家,思想家。光绪二十一年(1895)进士,官工部主事。组织领导了爱国维新运动,失败后
五卷。明周沈珂及其子周之翰编。沈珂见《周元公集》条,之翰生卒仕履不详。该书主要记教宋代思想家周敦颐后人事迹著述。先是,周敦颐十七世孙周兴爵曾辑有《遗芳集》,收录周敦颐四世孙周兴裔以后的历代褒崇、诏谕及
十八卷。清方中履(生卒年不详)撰。中履字素北,方以智之子,桐城(今属安徽省)人。此书皆为考证之文,每部分标题即为作者的主要论点。一至三卷论经籍,四至九卷论礼制,十卷论氏族姓名,十一卷论乐,十二十三卷论
一卷。清方东树(1772-1851)撰。方东树字植之,安徽桐城人,诸生。东树幼承家范,后从姚鼐学古文,四十以后不欲以诗文名世,专研义理,著有《汉学商兑》,以攻考据家之失。此书所考分陶渊明世系、不仕异代
一卷。清李荣陛撰。卷首有黄河清序。此书认为,《今文尚书》为伏生所传之书,而《古文尚书》则是晋人的补书,二书不可相混。而伏书中的《周书》有很多错误,一是把成王时的《金縢》、《大诰》列于武王时的《康诰》之
见《金丹大要》。
一卷。原题周无名氏撰,清马国翰辑。《汉书·艺文志》道家类著录《郑长者》一篇,题下注称“六国时。先韩子,韩子称之。”颜师古为此作注说:“《别录》云,郑人,不知姓名。”《汉志》所录《郑长者》隋唐志都不著录
四卷,清钱以恺纂修。钱以恺,字阆行,号蔗山,浙江嘉善人,康熙二十七年(1688)进士,在任二年,善政宜民,多不胜举。旧志创始于康熙二十六年(1687)县令周振声,其取郡志内属茂名者,分别载之,尚未付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