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事宝类苑
六十三卷。北宋末南宋初江少虞(生卒年不详)撰。参见《事实类苑》。
六十三卷。北宋末南宋初江少虞(生卒年不详)撰。参见《事实类苑》。
二卷。清蓝鼎元(详见《平台纪略》)撰。记述其知普宁县时所审理案件始末,共计24篇。蓝鼎元号“鹿洲”,故名。有《鹿洲全集》本。
十二卷。明李贽(详见《九正易因》条)撰。原书本为三十卷,共分夫妇、父子、兄弟、君臣、师友五类。卷一至卷四为夫妇,下分合婚、幽婚、丧偶、妒妇、才识、言语、文学、贤夫、贤妇、勇夫、俗夫、苦海诸缊、彼岸诸媪
不分卷。清廖平(详见《分撰两戴记章句凡例》)撰。廖平持今文家之说,认为《王制》乃孔子制作。孔子弟子论其制度而成《王制》一书。今学礼应以《王制》为主,六经皆素王所传,此正宗也。至于古学则以《周礼》为主,
六卷。清尹会一撰。尹会一号健余,直隶博野(今河北博野)人,官至吏部右侍郎。是书首有门人王击玱序,所定次序为《大学》、《论语》、《孟子》、《中庸》。书中规抚指趣,不离朱子。每条下间或引王罕皆、王玉清等小
三卷。卷首一行题曰:西湖赫主人吴培鼎九牧父捣。不知何许人。其书所载皆为抄自《唐类函》。似为明书贾所为。
十卷。清黄齐贤(生卒年不详)撰。黄齐贤字敬思,嘉兴(今浙江省)人。《孝史类编》是黄齐贤的一部杂纂之作。此书前部分列孝经,次述历代帝王孝行,再次述历代孝子,各以事迹相似者归为一类记述,共二十二门,以孝为
无卷数。清纪克扬撰。纪克扬字武维,号六息,文安人。该编采用注疏本,不录经文,只对每卦解释数条,而又只谈义理不讲象数。其文义标识于经传之上。他的后人录之而成书。《四库全书总目》入存目。
三百一十二卷。清张豫章等奉敕编。张豫章生卒年、籍贯、仕履均不详。康熙四十八年(1709)皇帝下令博采宋金元明代之诗“义尤著者”(《序》)辑成一书。即《御选宋金元明四朝诗》。(简称《四朝诗》)共三百一十
六卷。明杨廷筠撰。廷筠字仲坚,钱塘(今浙江余杭)人。万历二十年(1592)进士。该书采诸家说《易》之言汇集成帙,连卷首所载“论易大旨”十余条也都是征引前人的,编者自己未尝私立一义,所以称其书为“摘钞”
一卷。清陈寿祺(1771-1834)撰。寿祺字恭甫,一字苇仁,号左海,又号梅珍,晚年自号隐屏山人,闽县(今福建福州市)人。嘉庆四年(1799)进士,官翰林院编修。邃经术,工文章,著作尚有《五经异义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