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漕疏草
二十二卷。清董讷撰。董讷字兹重,号默庵,平原(今属山东平原县)人。康熙进士,官至江南总督。《督漕疏草》为作者督理漕河时所上疏草,都是当时的公文,参考价值不高。
二十二卷。清董讷撰。董讷字兹重,号默庵,平原(今属山东平原县)人。康熙进士,官至江南总督。《督漕疏草》为作者督理漕河时所上疏草,都是当时的公文,参考价值不高。
一卷。明屠隆(详见《考槃余事》条)撰。分笠、杖、渔竿、舟、叶戕、葫芦、瓢、药篮、衣匣、叠桌、提盒、提炉、备具匣、酒尊等类目,皆为便于游览之具,书名亦由此而得。作者详细介绍了外出游览所需之器具以及它们的
四十卷。不著编辑者名氏。前有洪武三十一年(1398)凝真子序,并庆府图章。以史考之,乃庆王,为太祖第十六子。好学有文。洪武二十六年(1393)就藩宁夏,三十年始建邸。是书刊于三十一年,则在建邸后。序称
四卷。《补遗》二卷。清陈宏谋(1696-1771)编。陈宏谋字汝咨,号榕门,临桂(今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雍正进士,官至东阁大学士。外任三十余年,皆有声。著有《湖南通志》、《训俗遗规》、《大学衍义辑要
二卷。清孙诒让(1848-1908)撰。孙诒让字仲容,号籀庼,瑞安(今浙江省)人。同治六年(1867)举人。官刑部主事,引疾归。后穷经著书四十年,光绪间吏部尚书张百熙,两湖总督张之洞推荐均不出。晚年在
一卷。清谭瑄(生卒年不详)撰。谭瑄,字子羽,嘉兴人。康熙乙酉年(1705)中举人,官至给事中。书中记述了宋、元、明三代的刑法,内容简略,错误较多。该书被列入《四库全书》存目当中。此外,还有《学海类编》
十卷。清朱奇生编纂。奇生字亦人。书首有奇生自序,认为范氏体注纂辑精详,但采诸说存参,二三其解,未免骑墙疑似之见。至其他诸家,又苦浩博繁衍,难以遍阅。于是录诸儒名论,质以《朱子或问》、《朱子语类》、《朱
一卷。明王象晋(详见《群芳谱》条)撰。此书一卷,分六类,即曰葆生要览、曰儆身懿训、曰佚老成说、曰涉世善术、曰书室清供、曰林泉乐事,内容均采自明人说部文献。
不著撰人名氏。内容为摄政王、肃王、衍禧王、承泽王、牙西王、波罗贝勒、泥湛贝勒等人的册文。据藏有是书的明清史料整理会载,是书为白宣纸稿本,墨书共七页,每半页横九寸六分,纵一尺二寸五分,各页上方中间残缺约
三卷。旧本题鬼谷子撰。唐李虚中(762-813)注。李虚中,字常容,魏侍中李冲八世孙。进士及第,元和中官至殿中侍御史。翰愈曾为作墓志铭,见于《昌黎文集》,墓志铭说:“最深五行书,以人之始生年月日,所直
四卷。清段松苓撰。段松苓,字赤亭,益都(今山东寿光县境)人。段松苓与朱文藻同以诸生专治金石之学见知于士林。阮元搜集和编撰《山左金石志》时,段松苓即担任编辑之事。益都古为山东青州府治,自汉代以来,世为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