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围说
一卷。明陈瑚撰。陈瑚(1614-1675),字言夏,号确庵,江苏太仓人。明崇祯举人,明亡,避居昆山蔚村讲学。著有《楼东杂著》、《棣香斋丛书》本。陈瑚深信古人说,谓善治水者,必先治田。善治田者,必先治岸。村岸无修筑之期,则村田无成熟之望也。有鉴于此,陈瑚因同村中二、三友人,私行勘丈,画为图式,而成兹篇。《筑围说》虑东杂著本,共一卷,将筑围各项,依次分列,详细叙述,并以图辅之,十分清楚。
一卷。明陈瑚撰。陈瑚(1614-1675),字言夏,号确庵,江苏太仓人。明崇祯举人,明亡,避居昆山蔚村讲学。著有《楼东杂著》、《棣香斋丛书》本。陈瑚深信古人说,谓善治水者,必先治田。善治田者,必先治岸。村岸无修筑之期,则村田无成熟之望也。有鉴于此,陈瑚因同村中二、三友人,私行勘丈,画为图式,而成兹篇。《筑围说》虑东杂著本,共一卷,将筑围各项,依次分列,详细叙述,并以图辅之,十分清楚。
十五卷,首一卷。清胡志熊修,吴省钦等纂。胡志熊,湖北孝感人,清乾隆间知事南汇县。南汇自雍正十三年(1735),邑令钦琏始修南汇志,乾隆五十八年(1793),胡志熊继钦志之旧而续之,成新志。卷首为序文、
二卷。续说、附说赘一卷。清汪辉祖撰。《学治臆说》二卷,是汪辉祖应其二子继坊、继培之请,将自己平日从政佐治的经验,整理出一百二十则。上卷主要谈及选幕僚、处理政务,而以审案为重点;下卷主要谈及治理恶棍、除
二卷。明刘节(约1520前后在世)撰。刘节,字介夫,号梅国,大庾(今江西大余县)人。生平详见《梅国集》。此集系刘节官副都御史时由其子刘鲁掇拾其杂稿而成。编前有林庭、吕楠、方豪所作之篇序,皆称此集题为《
一卷。辑佚书,清黄奭辑,载于《汉学堂经籍》中。清孙堂曾辑得146条,载于《汉魏二十一家易注》中。黄氏所辑凡153条。《隋书·经籍志》、《唐书·经籍志》皆云此书凡十卷,并以为荀爽《九家集解》。陆德明《经
四十七卷。明薛应旂(详见《宋元资治通鉴》)撰。所载上自洪武,下至正德,以续其作《宋元资治通鉴》。然所采史料多出于杂书,故缺乏甄别,失之于轻率。北京大学图书馆藏有明万历刻本四十六卷,其卷三十九为上下两卷
四卷。不著撰人名氏。前有江都李钟豫序。是书卷一自道光十八年(1838)山东司无罪之人听从拒捕、照罪人为从拒捕减等一案,至同冶十一年(1872)奉天司:东三省窝留马贼章程等,卷二起自光绪元年(1875)
四卷。清陈宝泉撰。宝泉字凤石,安徽泾县(今安徽泾县)人。嘉庆举人。是书以《通鉴纲目》为经,杂引《史记》、《战国策》、《竹书纪年》与诸家编次孟子事迹图谱,信而可证的,以之为证。是书成于周广业《孟子四考》
见《玄学正宗》。
五卷续补编附一卷。清鲍康撰。鲍康,字子年,桂星从子。道光举人。官至夔州知府。考藏古泉,海内推为专家,有《泉注》、《泉录》等书。是书前有鲍康自跋,下为原书五卷,卷一为亲郡子谥、卷二为贝勒、贝子、镇国公、
文集四十八卷。诗集二十六卷。清杭世骏(1696-1773)撰。世骏,字大宗,号堇浦,晚年自号秦亭老民。仁和(今杭州)人。清学者,雍正元年(1723)举人,乾隆元年(1736)举博学鸿词科,授编修。因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