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一卷。唐白居易(772-846)撰。白居易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原籍太原,迁居下邽(今陕西渭南),生于郑州新郑县(今河南新郑),贞元进士,诗人。官至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年间任左拾遗和左赞善大夫。后因得
无卷数。清代吴鼎撰。吴鼎见《十家易象集说》条。此书是维护陆王学说并与《学部通辨》的作者王建论辨的一部著述,因陈建是东莞人,所以此书叫《东莞学案》,全书共分十三部分,条列陈建之说,一一加以诘难,如第三部
二十卷。清李元撰。李元(?-1816)字太初,号浑斋,京山(今湖北京山县)人。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举人。尚著《声韵谱》、《春秋郡国考》、《五礼撮要》、《易学集解》等,所著仅《音切谱》、《声韵谱》
二卷。清陈廷策撰。廷策字嘉谟,顺天大兴(今北京大兴县)人。是书题曰遗义,意在补程朱所遗。廷策于朱子之说,多所匡正,于二程之说,多所引申,其持义温醇笃实,融会贯通。其解“子在川上”章,谓自汉以来儒者皆不
一卷。清侯廷铨(详见《春秋氏族略》)撰。该书对《春秋》经传中的一些疑难问题加以考辨,涉及到文字训诂,褒贬义例、人名、地名等。该书有清嘉庆壬申(1812)瑞宝堂精刊本(与《春秋氏族略》、《春秋列国考略》
见《书说》。
三十卷。明徐渭(1521-1593)撰。其字号与里贯均见《徐文长逸稿》。徐谓著有《笔元要旨》等。据陶望龄所作徐渭小传载,渭尝自称:“吾书第一,诗次之,文次之,画又次之。”其书画流传,时称一绝,其诗亦受
一卷。《图书合解》一卷。题称天山道人撰。不著名氏,作者无考,时代亦无考。此书只论河图、洛书、八卦方位以及对待流行之义,五行生成之理,均为从诸家易解书中抄录拼合而成,无新意。大概是想讲陈、邵之学,但又仅
十四卷。明夏良胜(约1521年前后在世)撰。夏良胜字于中,江苏南城人,生卒年不详,约明武、正德年间人。正德年间进士,累迁吏部考功员外郎,因谏南巡廷杖归,嘉靖初(1523)复职,后为仇家所讦,再下狱论杖
一卷。清梅文鼎(详见《历算全书》)撰。勾股术是中算史上重要研究课题,《九章算术》的勾股章中讨论了在勾、股、弦三事中任择其二解三角形问题。后经王孝通、朱世杰等人的发展,由简而繁,代有进展。到了清代,勾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