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卷。清徐端撰。徐端,字肇之,德清人。乾隆间以通判官东河河工。嘉庆间累官江南河道总督。明习河事,授吏程功,因著此书。光绪十四年(1888)刻印。其所论大旨为,需重防患于未然。并谓凡有河堤之责者,但能守
见《演繁露》。
二卷。元白珽(1248-1328)撰。白珽字廷玉,号湛渊,晚号栖霞山人,钱塘(今浙江杭州)人。元人灭宋,以安丰县丞召之,拒不仕元,在家读书十七年。中年以后出游中原,至大都(今北京),以李衍荐受任为太平
见袁淑真《阴符经集解》。
一卷。清末颜札氏撰。按启秀,库拉雅氏,满洲正白旗人,道光进士,官至礼部尚书、军机大臣。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因庇护义和团,伏诛。该书即其继妻颜札氏所记。现存光绪刊本。
八卷。明方豪撰。方豪生平见《断碑集》条。是集共八卷,前六卷为文,后二卷为诗。方豪当时颇有名气,但诗文成就并不很高。《四库全书总目》评其集说:“豪与郑善夫友善,集中有《祭继之文》,叙交情极为笃挚。而诗则
一卷。清毕沅(1730-1797)撰。毕沅,字纕蘅,一字秋帆,自号灵岩山人,镇洋(今江苏大仓)人。乾隆二十五年(1760)一甲一名进士,官至湖广总督,好著书;经史小学、金石地理之学无所不通,尝谓经义当
八卷。清孟道光(生卒年不详)撰。道光字泰瞻,又字少湘,湖南人,生平事迹不可考,只知大约生活在乾嘉年间。书以笔华楼所刻《诗集传》为底本说诗。说诗之语,皆列书眉,间有旁批。经文集传之旁,多有墨笔圈点,指示
清尤侗(1618-1704)撰。尤侗,字展成,号悔庵,又号艮斋,江南长洲(今属江苏)人。明崇祯八年(1635)录为生员,其后五试不第。顺治五年(1648)以贡生授永平府推官,因鞭挞旗丁被免职,只任职三
十六卷。清张维屏(1780- 1859)撰。张维屏字子澍,一字南山,号珠海老渔、松心子,祖籍浙江山阴,后居广东番禺,道光二年(1822)进士。官至湖北黄梅知县、江西南康知府,晚年为学海堂学长,学识渊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