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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未收字举代

四卷。清胡咏鸾撰。胡氏生平不详,参见《篆文通检》。《说文》所收九千余字,竟无汉姓“刘”字,经典之字亦多未录,致使后儒聚讼纷纭,或谓某字为补所当补者,或谓某字为补所不当补者。从六书本有假借一书观之,补阙则毫无必要。胡氏此编,从诸书征引大量实例,证明《说文》未收字,皆可代之以假借。如引《汉书·谷永传》以证“末杀”之代“抹”,引《楚辞·九辩》以证“俇攘”之代“劻勷”,引《史记·平原君传》、《汉书·司马相如传》以证“槃散”、“媻珊”之代“蹒跚”,引《周颂正义》以证“张皇”之代“餭”,引《后汉书·祢衡传》以证“蒙冲”之代“扊扅”,引《史记·天官书》、《汉书·天文志》、《文选·扬子云(羽猎赋〉》以证“辟历”之代“霹雳”,皆极精审。所举各例均为联绵字,本是主音的,本无所谓正字,而所谓正字均为后起字,即“分别文”。是书未刊,有手稿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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