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律佩觿
八卷。清王明德(生卒年不详)撰。王明德,字金樵,高邮人。官至刑部陕西司郎中。《读律佩觿》成书于康熙甲寅年(1674年)。书中记载当时实行的清代律例,分类编辑,并分别进行阐释。附有《洗冤录》及《洗冤录补》。《洗冤录补》还杂记异闻、鬼神、医药等项内容。《四库全书》将其列入子部法家类存目中。
八卷。清王明德(生卒年不详)撰。王明德,字金樵,高邮人。官至刑部陕西司郎中。《读律佩觿》成书于康熙甲寅年(1674年)。书中记载当时实行的清代律例,分类编辑,并分别进行阐释。附有《洗冤录》及《洗冤录补》。《洗冤录补》还杂记异闻、鬼神、医药等项内容。《四库全书》将其列入子部法家类存目中。
二十二卷,首一卷,末一卷。王彬修,徐用仪纂。王彬,光绪二年(1876)任海盐县知县。徐用仪,军机处行走方略馆。海盐县志自明永乐至天启,共修五次,嘉靖以前无可考证,万历中仅存《天启海盐县图经》,此篇是在
三十卷。清李式谷(生卒年不详)撰。式谷,浙江仁和县(今浙江省余杭县)人。贡生,因家中失火而毁容。善作画,工写真,于经学亦有研究。作《礼记衷要》三十卷。卷首有吴荣光《五经衷要》序。言:“自汉氏以来,说经
二十七卷。明焦竑撰。焦竑生平事迹见《献征录》条。该书主要记载明朝人事迹。据书前自序称,作者谓明代诸帝皆有实录,而诸臣之事却不详,故撰成此书。书中自王侯将相以至庶人、方外、缁黄、僮仆、妾伎、无不备载。书
一百卷。清陈焯(生卒年不详)编。陈焯字默公、桐城(今属安徽)人。顺治壬辰(1652)进士。官兵部主事。全书卷一至六十为宋诗,卷六十一至六十五为金诗,卷六十六至一百为元诗。选录金诗,在此之前是不多见的。
即《五藩实录》。
一百八十四卷。清陈元龙(1652-1736)等奉敕编纂。陈元龙字广陵,浙江海宁人。康熙进士,累迁至侍读学士、吏部侍郎以至文渊阁大学士兼礼部尚书。工书法。著有《爱日堂文集》。此集为历代赋总集。赋作为一种
二卷。明李登(生卒年不详)撰。李登字士龙,号如真生,上元(今江苏南京)人,官新野县丞。是书成于万历壬辰(1592年),用千字文体,以四字为句,辨俗传讹体之字,供教诲童蒙之用。然而俗字很多,搜罗不备,又
一卷。清姚鼐(详见《左传补注》)撰。该书是作者所撰《三传补注》中的一种。作者治《春秋》贯通三传,不专守一家之说,往往引三传互相证明,择其义长者从之。该书引《左传》、《公羊传》之说以证《穀梁传》之义,对
四卷。清钟英等辑。钟英,满洲正黄旗人,曾任河南司员外郎、山西司员外郎。是书专载光绪十二年(1886)陕西司的奏案。书中有“核覆伊黎光绪七、八两年军饷杂支等项报销折”、有“核覆甘肃关外光绪十年、十一年三
二十一卷。清汪文台(1796-1844)辑。汪文台字南士,安徽黟县人,博览群书,著有《十三经注疏校勘记识语》、《论语外传》、《淮南子校勘记》、《英吉利考略》等书。流传至今的范晔《后汉书》撰成之前,记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