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四库百科>读经心解

读经心解

四卷。清沈梅撰。梅字雪友,浙江会稽人,治法家言,兼研经学,著有《易书诗礼心解》,后多散佚,止存一百五十余条,分为四卷。卷首有贺熙龄、何绍基二序,卷末有谭光祜跋,极称沈氏其人。今按,卷一,解“讼·九二”,认为“讼而不已,必有废置之忧,其邑人亦有株连扰累之患,不克讼,不特二无眚,其邑人亦无眚也。”卷二,解“赎型”,认为“轻刑怙过不悛而得赎,重刑情法可议而不得赎,于宥过刑故之义何居?”又说:“所谓疑则赎者,谓疑于情,疑于法,非疑于辞也。五辞不简,自有正于五过之法。若情法既孚而犹论赎,则富者生而贫者死,开利路而伤治化,萧望之之言是也。”卷四,解“分争辨讼非礼不决”,认为“凡听五刑之讼,必原父子之亲,立君臣之义,以权之。今律犯罪亲属得相容隐,盗则服愈亲而罪愈轻,奸则服愈亲而罪愈重。若止以听讼言之,于义似为未尽”。如此之类,都是以法律的本义解释经典,如果不是对于经、对于法律都有很深的研究,是说不出来的。卷二论古文尚书,认为古文多平易,似经过汉儒的润色。如《礼运》出于《家语》,二戴所记多有不同一样,《史记》引《尚书》也往往与今文古文不合,因此不应斤斤计较字句,把古文尚书斥为伪书。也自有其所见。他条也多引证详核。有道光八年兼山堂集本。

猜你喜欢

  • 经义知新记

    一卷。清汪中(1744一1794)撰。汪中字容甫,江苏江都(今扬州市)人,经学家、史学家、文学家,诸生。七岁而孤,家贫不能上学,母亲邹氏授以小学、四子书。稍长,入书店当学徒,因此遍读经史百家,于是成为

  • 李忠定奏议

    六十九卷,附录九卷。宋李纲撰。李纲(1083-1140),字伯、纪,北宋邵武(今属福建)人。政和进士。宣和七年(1125)金兵南下,当时任太常少卿的李纲上御敌五策,并请传位钦宗。靖康元年(1126)金

  • 钦定续通志

    五百二十七卷。清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奉敕撰。该书较郑樵《通志》,纪、传、谱略,增订者有三:一是在大抵仍《通志》原文的基础上,于列传因诸史旧文标题错互时有所改窜,体例自相矛盾之处参考异同,折衷沿革

  • 石船居剩稿

    四种,十四卷。清李超琼撰。李超琼字惕夫,合江(今属四川省)人,生卒年不详。幼年读书成都,二十九岁从军辽左,随陈海珊观察,行巡辽阳、海城,入凤凰城。在辽八年,辅佐陈海珊办理边务。后官江苏等县知县。四种为

  • 诗经脉

    八卷。明魏浣初撰。其标题又曰闵非台先生增补。浣初字仲雪,常熟(今属江苏省)人。生卒年不详。万历丙辰进士,官至布政司参政。著有《诗经脉》、《四如山楼集》。闵非台生年卒及事迹均不详。是书分上下二格,如高头

  • 校注字鉴

    五卷。清方成珪(生卒年不详)撰。成珪字国宪,号雪斋,瑞安(今属浙江)人。嘉庆戊辰(1809年)举人,历官海宁州学正,宁波府教授。精小学,尤嗜校雠古籍。是书系考订元李文仲《字鉴》之作。参照钱馥校本,每字

  • 史评辨正

    四卷,清黄鹏扬撰,作者生平事迹见前《读史吟详》条。《史评辨正》一书取历代史评,论断其是非。每条之前都先列出前人之语,其次再申明作者自己的看法观点。书前自序所论评史中有“三病”、“四宜”等说,颇为切中历

  • 涑水记闻

    十六卷。宋司马光(详见《易说》)撰。此书杂录宋代旧事,起于宋太祖,迄于神宗,每条之下皆注其述之人,故名《记闻》,据传本书为司马光编纂《资治通鉴后记》收集的材料,故其中多记朝廷军政大事,而间涉琐事逸闻。

  • 岱南阁丛书

    二十种,一百六十三卷。清孙星衍(1753-1818)编辑。孙星衍字伯渊,一字渊如,号季述,江苏阳湖(今江苏常州)人。乾隆五十二年进士,曾任山东按察使、布政使,后因病归里。初以文学著称,与洪亮吉、黄景仁

  • 元经

    十卷。隋王通撰,唐薛收续并作传,宋阮逸注。王通(584-617或618),字仲淹,隋绛州龙门(今山西河津)人。文帝时,任蜀郡司户书佐。曾入长安,献《太平策》十二章,为公卿所阻,不得用。大业末,弃官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