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庭私录
七卷,《外集》一卷。明吴鼎(约1531前后在世)撰。吴鼎,字维新,号泉亭,自号支离子,钱塘(今属浙江)人。生卒年不详。正德十二年(1517)进士,官至广西布政司参议。著有《过庭私录》。本书为其仲子吴遵晦所录,故以“过庭”为名。凡七卷。所收皆散体文,末附赋骚古诗数首。外集皆为诗。其文有雅制,然亦有近于俗调之作,诗则更于诗。是集收入《四库全书·存目》。
七卷,《外集》一卷。明吴鼎(约1531前后在世)撰。吴鼎,字维新,号泉亭,自号支离子,钱塘(今属浙江)人。生卒年不详。正德十二年(1517)进士,官至广西布政司参议。著有《过庭私录》。本书为其仲子吴遵晦所录,故以“过庭”为名。凡七卷。所收皆散体文,末附赋骚古诗数首。外集皆为诗。其文有雅制,然亦有近于俗调之作,诗则更于诗。是集收入《四库全书·存目》。
一卷。作者不详。汪直,歙县(今属安徽)人。明嘉靖中,据五岛引倭兵入寇,后被浙江总督胡宗宪以计诱杀。本书即记载这一事件始末经过,为研究明代倭寇事件较为重要的史料。有《借月山房汇抄》(嘉庆本、景嘉庆本)第
① 十二卷。宋苏辙(详见《诗集传》)撰。据其《自序》,此书初稿成于神宗熙宁间谪居高安之时,其后又再三修改而定稿。其时王安石当政,苏氏兄弟因与安石政见不合而被排挤出京。而当时王安石又诋《春秋》为“断烂朝
六卷。清曹炳曾(约1711年前后在世)撰。炳曾字为章,号巢南。上海(一作浮梁)人。康熙末贡生,为曹煜曾堂弟。本集是《石仓世纂》之第三种,计诗五卷,后附杂著一卷,并有其侄曹一士所撰墓志铭。其诗与堂兄煜曾
八卷。明程士鲲(约1658年前后在世)撰。程士鲲,字天修,号雪山樵叟,江西永丰人。生卒年未详。崇祯十六年(1643)副榜。官至江西乐平府(今景德镇)推官。此集杂文二百余篇,所纪物产珍异之类,体或同于稗
十卷。清斐景福(约1899前后在世)撰。斐景福,字伯谦,安徽霍邱人。生卒年不详。光绪十二年(1886)进士,官广东南海县知县。光绪二十年(1894)后,每遇兴革要政,景福之言举足轻重。因为同官所嫉,被
一卷。清李诚撰。李诚字静轩,浙江黄岩人,生卒年未详。嘉庆十八年(1813)贡生,官云南姚州州判,以顺宁知县终。李诚精研经术,撰《十三经集解》二百六十卷,又因郦道元著成系统记载我国水系的《水经注》,遂发
三十卷。宋邵博(?-1158)撰。邵博字公济,洛阳(今河南洛阳)人,曾官右朝奉大夫,秘书监校书郎,实录院检讨及知州等职。书成于南宋绍兴二十七年,是续其父邵伯温《闻见前录》而作,故名“后录”。《前录》所
十卷。清盛熙祚修,章国禄纂。盛熙祚,浙江嘉兴人,贡生,荐举试用,雍正八年(1730)知县。章国禄,江西瑞昌人,进士,雍正九年(1731)知县。旧志修于明万历二十八年(1600)县令周应鳌,康熙间二度相
五卷。清唐壎(生卒年不详,约嘉庆至光绪间人)撰。唐壎字益庵,晚年自号苏庵老人,秀水(今浙江嘉兴)人。另著有《苏庵诗草》等。《苏庵诗余》共计五卷,即分属《小桃花坞词》、《乘槎词》、《双璅词》、《镊白词》
晕碧裁红点缀匀,一回拈出一回新。鸳鸯绣了从教看,莫把金针度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