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县乡土志
一卷。清钱应显修,邢宝英纂。钱应显,嘉平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任陵县知县。邢宝英,邑人,师范毕业生。钱应显掌陵县后,学部颁行通饬撰乡土志,为了备初级教科之用。乃聘邢宝英主其事,光绪三十三年(1907)成书。《陵县乡土志》光绪三十三年刻本。此志文而简,核而当,详而有体。其中以宗教、兵事、耆旧等目内容丰富,文笔简洁典雅,为乡土志中的佳本。
一卷。清钱应显修,邢宝英纂。钱应显,嘉平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任陵县知县。邢宝英,邑人,师范毕业生。钱应显掌陵县后,学部颁行通饬撰乡土志,为了备初级教科之用。乃聘邢宝英主其事,光绪三十三年(1907)成书。《陵县乡土志》光绪三十三年刻本。此志文而简,核而当,详而有体。其中以宗教、兵事、耆旧等目内容丰富,文笔简洁典雅,为乡土志中的佳本。
见《演繁露》。
一卷。清方东树撰。方氏刊行了《汉学商兑》之后,又续有所获,有的可与本条相发明,应该补入,又有的前说偶误,后来发觉了,应当改正。于是写成此书。题道光戊戌,距前书刊行已有七年。其所持论,比前书更为激烈。例
一卷。明俞彦(1572-?)撰。俞彦字仲茅,一字容自,上元(今江苏南京)人。万历二十年(1592),与何栋如、顾起元在故里结文社。二十九年(1601)进士,授兵部主事,历员外郎,迁光禄少卿,谪夷陵知州
八卷。宋张炎(1248-约1320)撰。张炎字叔夏,号玉田,又号乐笑翁,临安(今浙江杭州)人。宋亡后潜迹不仕,纵游浙东西,落拓以终。其人平生工为长短句,以“春水词”得名,人称张春水。其后编次词集者,多
一名古今谭概。三十六卷。明冯梦龙(详见《智囊》条)撰。此书分类汇辑古事,以供谈资,故名《谭概》。分迂腐、怪诞、痴绝、专愚等三十六门,每门各自为卷,计三十六卷。多从古书中辑录整理而成,其中也有冯梦龙自撰
二卷。宋陶谷(?-970)撰。陶谷字秀实,邠州新平(今陕西彬县)人,本唐彦谦之孙,避晋讳,改陶氏。历仕晋、汉、周,入宋官户部尚书。此书为杂录,凡天文、地理、花木、饮食、器物等分为三十七门,共六百十八事
四卷。明杨慎(详见《谢华启秀》)撰。本书乃《韵府群玉》之流。名曰“均藻”,因许慎《说文》无韵字,小学家以均字代之。杨慎即取于此。假借通用之法,可行于古,不可行于今,况且全书不用古字,唯独书名用一古字,
一卷。清陆秉笏(生卒年不详)撰。秉笏字长卿,号葵沾,上海人。乾隆六年(1741年)举人。乾隆间有诏,凡明末殉节诸臣及为流寇所逼而殉者,皆得分别予谥,并敕撰《胜朝殉节诸臣录》以记之。秉笏即抄录松江府属予
八卷。附《楚辞辩证》二卷,《楚辞后语》六卷。宋朱熹(详见《周易平义》)撰。《楚辞集注》作于朱熹任潭州(今湖南长沙市)荆湖南路安抚使时(1193年),或者有感于赵汝愚被罢相出朝之时(1195年)。《楚辞
又名《通纪》 十五卷(缺前三卷),唐马总撰,孙光宪续。马总(?-823),字会元,扶风(今属陕西省)人。唐德宗贞元十三年(797)以后,为义成节度使姚南仲从事。十六年,监军薛盈珍谮之,贬为泉州别驾,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