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卷。明陈际泰(1567——1641)撰。际泰字大士,临川(今江西临川)人,文学家。早年流寓汀州(今福建长汀),后返临川,与艾南英(1583——1646)等以时文名天下。作品有《太乙山房文集》、《易经
十卷。清严曾业修,李楠纂。严曾业字禹航,浙江余杭人,贡生出身,康熙二十六年(1687)任蒲台县知县。李楠,邑人。《蒲台县志》,创修于明万历十九年(1591)知县李时芳,再修于此。严曾业宰蒲台县后,见旧
十二卷。《续编》八卷。清程廷祚(1691-1767)撰。程廷祚初名默,字启生,别字绵庄,晚年自号青溪居士。上元(江苏南京)人。乾隆元年(1736)举博学鸿词科,因拒通关节而报罢。自此不应乡举。乾隆十六
七卷。宋黄度(?-1213)撰。度字文叔,号遂初,两浙路新昌(今属浙江省)人。南宋政治家、经学家。绍兴间进士,宁宗时为御史,尝劾韩侂胄误国,又劾内侍杨舜卿、陈源,又奏吴曦必反,有直名,累官礼部尚书、龙
二卷。《别稿》一卷。明黄正色(1522?-1570?)撰。正色,字士尚,号斗南。江苏无锡人。嘉靖七年(1528)举人。历官至南台御史,以护兴献太后葬承天。因论尚书温仁和、驸马崔元、中官鲍忠等不法,违逆
一卷。近代宋育仁(其生平不详)撰。宋氏著有《孝经正义》、《许氏说文解字说例》、《诗经说例》等十二种,辑为《问琴阁丛书》,刊于民国十三年(1924),此编不在其中。据说此编乃因其所撰《同文解字》而作。《
二百卷。明柯维骐撰。柯维骐字奇纯,莆田(今属福建)人。嘉靖癸未进士,授南京户部主事,未任事而归。在家隐居三十年,乃写成此书。计本纪十四卷、志四十卷、表四卷,列传一百四十二卷。纠谬补遗,亦颇有所考订。但
一卷。清邵远平撰。作者生卒年及事迹不详。先是陆氏作《建文本纪》,书中不载出亡事实,远平补之,故名后纪。纪后附从亡诸臣叶希贤、程济等十七人。该书盖取材于史仲彬《致身录》、程济《从亡随笔》、刘琳《拊膝录》
三十四卷。清范家相(详见《诗沈》)撰辑。三种为《诗沈》二十卷(收入《四库全书》)、《三家诗拾遗》十卷、《夏小正辑注》四卷。《诗沈》内容可参阅本书该条。《三家诗拾遗》盖辑录散见经传注疏等著作中齐鲁韩三家
二十九卷。宋张九成(1092-1159)撰。张九成字子韶,南宋钱塘(今浙江杭州)人。绍兴二年(1132)中状元,历任佥判、著作郎、礼部侍郎等职。反对秦桧和金,又被诬与禅师宗杲交游,谤讪朝庭,一贬再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