骈字凭霄
二十四卷。明徐应秋(生卒年不详)撰。徐应秋字君义,号云林。浙江西安人。万历四十四年进士。官至福建布政使。此书采掇经史骈连之字,以备词藻之用。全书诠义十卷,释名十四卷。每卷又各分若干子目。注释简略,有的也不著出典。其名曰“凭霄”。自注引王嘉《拾遗记》曰:苍梧有鸟名凭霄,能吐五色气。又吹珠如尘,积珠成垄。名书之义取此。此名不仅险僻,况舜帝南巡葬于苍梧亦非佳事。
二十四卷。明徐应秋(生卒年不详)撰。徐应秋字君义,号云林。浙江西安人。万历四十四年进士。官至福建布政使。此书采掇经史骈连之字,以备词藻之用。全书诠义十卷,释名十四卷。每卷又各分若干子目。注释简略,有的也不著出典。其名曰“凭霄”。自注引王嘉《拾遗记》曰:苍梧有鸟名凭霄,能吐五色气。又吹珠如尘,积珠成垄。名书之义取此。此名不仅险僻,况舜帝南巡葬于苍梧亦非佳事。
四卷。宋息斋道人(生卒年不详)撰。息斋道人,即李嘉谋,字息斋,四川双流(今属四川成都南)人,曾官任襄阳府宗正丞。传说他精通道术、儒学,晚年信道。撰有《道德真经义解》、《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注解》等。宋人研
十卷。不题撰人,成书于明代。公案小说,讲述北宋清官包拯的断案故事。包拯曾任龙图阁直学士,人称包龙图,故此书题《龙图公案》,又俗称《包公案》。考书中故事,除卷五《割牛舌》一则见于《宋史》、可证为包拯断案
五卷。清徐通久撰。徐通九号抱真。杭州人。道光间为陕西中部县知县。其易学素无师承,自学之余,著成此书。书中以朱熹的《周易本义》为主线,凡是本义所取篇目及图注全部移录,之后杂采程颐、邵雍、周敦颐之说,相互
一卷。清王贞撰,门人张其维、汪昌言校。贞字彦明,号月池,江西婺源县人,尚著《夏小正小笺》。是编卷首有同治癸酉(1873年)三月王氏自序。其所补释之本为宋咸注本。书分广诂、广言、广训、广义、广名、广服、
一卷。清洪思述。洪思字浩士,号石秋,明清之际福建龙溪(今龙海)人,与其父洪图俱为谱主黄道周(详见《黄忠端公年谱》)门人。洪思曾收道周遗书,为道周及其夫人蔡氏作传,又编成此谱。谱中所记与庄起俦编《黄忠端
九卷。明曹臣(生卒年不详)撰。曹臣,歙县(今属安徽)人。生平事迹不详。此书取前人问答之清言隽语,分类编辑,共九卷,分慧语、名语、豪语、狂语、浇语、凄语等十八门;引书自《世说新语》至宋人各笔记,共计九十
一卷。清谭祖同(生卒年不详)撰,谭祖同字统方,江西南丰人。约道光时人。此书为诗别集,无序跋,诗中有作者于道光十年,二十九年所作诗篇,其中包括《抒怀》、《寄答严舍人》、《秋占》、《醴陵道中》等近五十首五
十二卷,旧本题为明张邦奇撰,实际上是根据霍韬的旧本增修而成,兀涯即是霍韬的别号。张邦奇,字常甫,鄞县(今浙江奉化县)人,宏治乙丑(1505年)进士,官至南京兵部尚书,谥文定,《明史》有传。《兀涯西汉书
一百回。题“西周生辑著”。胡适和孙楷第认为作者是蒲松龄(详见《聊斋志异》),路大荒、王守义等考证认为作者不是蒲松龄。成书年代也有明末、明清之际、清初等各种推断,均待进一步研究确证。该书是描写家庭婚姻问
见《销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