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灵枢经
见《灵枢经》。
见《灵枢经》。
四卷。宋赵秉文(约1159-1228)撰。赵秉文,滏阳(今属河北磁县)人,兴定元年(1217)授侍读学士。后晋礼部尚书仍兼侍读学士。撰有《道德真经集解》。赵秉文认为道与德相须而不相离,因此不将《老子》
六卷。清张鸿桷(生卒年不详)辑。鸿桷,字晋柯,浙江镇海(今镇海)人。这本书的开头首先列举讲授的师承及授受系表,为定海黄式三、黄式三的两个儿子以愚、以周、黄式三的三个孙子家辰、家岱、家桥,以及门下弟子及
六卷。不著撰人名氏。卷一自犯罪发遣、伪造赦文假印,至积匪勒赎窝分共九条,卷二自索欠抢夺公牛殴伤事主身死,至出嫁侄女犯奸、主使勒死共十一条,卷三自卑幼致小功尊属笃疾,至因奸谋杀本夫致死母子二命共十条,卷
二十八种,三百九十卷。国学整理社辑。该丛书辑录先秦至南北朝时期儒家类、法家类、道家类、兵家类、杂家类、农家类及小说家类具有代表性的子部著作二十八种,分八册刊行。第一册收刘宝楠《论语正义》二十四卷、焦循
四卷。明叶夔(生卒不详)撰,叶夔子叶金及同邑人毛宪续成。叶夔,明中叶人,详见《毗陵忠义祠录》条;叶金,字诚斋,刻《毗陵人品记》时官绍兴府通判,其他不详;毛宪,详见《毗陵正学编》条。《毗陵人品记》记毗陵
十四卷。清黄寅阶撰。黄寅阶字俣赓。南海人。曾官潮州惠来县训导。四道者即“系辞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变,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全书卷一至卷十解上下经,卷十一至十三解各卦,十四卷为图说。作者
见《仁斋直指小儿方论》。
一百零四种,一百零八卷。明佚名编辑。丛书汇辑自汉至明之名贤著述,共分八册,主要有:汉马融《忠经》、汉甘公石申《星经》;梁陶弘景《冥通记》、晋干宝《搜神记》、晋陶潜《搜神后记》、宋刘义庆《幽明录》、《大
四卷。清徐灏撰。徐氏生平著述,见《说文解字注笺》。是书特为疏证许书所载象形字而作。卷首自序云:“皇古未有文字,先有物象,即有音声,声形谊三者交相为用,而不可须臾离也。夫确无可象而形有所拟,是故书契之作
一卷。明瞿九思撰。九思字睿夫,号慕川,黄梅(今湖北黄梅)人。万历元年(1573)举人。为知县张维翰诬,谪戍塞下。张居正援救,获释。后荐授翰林待诏,力辞不受。卒年七十一。该书多为牵强附会之谈,如以《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