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颜回箪瓢”。北周庾信《拟连珠》之四十:“是以颜回瓢饮,贤庆封之玉杯。”
五刑:秦以前指墨、劓、剕、宫、大辟五种刑法。 五刑的律例有三千条,其中罪行没有大过不孝的。 古代认为子女不孝是罪大恶极。语出《孝经.五刑章》:“子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资治通鉴.梁
《史记.秦始皇本纪》:“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裴骃《集解》:“应劭曰:禁民聚语,畏其谤己。”张守节《正义》:“偶,对也。”《汉书.高帝纪上》:“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诽谤者族,耦(偶)语者弃市。
源见“一饭千金”。谓穷途受恩。明屠隆《綵毫记.远谪夜郎》:“脱骖永念千秋义,岂止淮阴一饭恩?”
源见“吕安题凤”。喻指访友不遇。清董元恺《风流子.草堂归兴》词之二:“一任高轩至止,题字空回。”
同“鸡林诗价”。吴蘂先《新水令.吴芝瑛夫人荣哀录题辞》套曲:“想当年几卷冰绡,珠玉挥毫,五岳摇。万古云霄,鸡林价贵,凤阁名高。”
晋.王羲之《兰亭集序》:“……向之所欣,俛(同俯)仰之间已为陈迹,犹不能不以之兴怀……”晋王羲之于公元353年农历三月三日,同名士谢安、孙绰等四十一人,在会稽山阴的兰亭聚会,饮酒赋诗,王为之作序,生动
同“得陇望蜀”。梁启超《论民族竞争之大势》:“其奈得寸入尺,获陇望蜀者,既眈眈相逼乎前,而政府之慑狐威者,今日许以寸,明日予以尺;民间之贪蝇利者,甲也导诸陇,乙也导诸蜀。”见“得陇望蜀”。梁启超《论民
源见“乘槎”。指游仙、升天所乘之舟。清赵翼《夜坐》诗:“浪说支机石,谁乘犯斗槎。”亦指远行所乘之舟。宋苏舜钦《送家静及第后赴官清水》诗:“几年尘土客京华,一日春乘犯斗槎。”【词语犯斗槎】 汉语大词
源见“酌贪泉”。指泉名不正宁渴不饮,以表示节操清正。明 吾丘瑞《运甓记.嗔鲊封还》:“你何不学贪泉忍渴宣尼圣?何不学合浦还珠汉 孟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