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镇
①五方之镇山,即五岳。《周礼·春官·大司乐》:“四镇五岳崩。”注:“五岳,岱在兖州,衡在荆州,华在豫州,岳在雍州,恒在并州。”疏:“职方九州, 州各有镇山。皆曰:其大者以为一州之镇。……但五州五镇得入岳名,余四州不得岳名者,仍依旧为镇号。”
②五岳之外,别有五镇,即南镇会稽山、北镇医巫闾山、东镇沂山、西镇吴山、中镇霍山。
①五方之镇山,即五岳。《周礼·春官·大司乐》:“四镇五岳崩。”注:“五岳,岱在兖州,衡在荆州,华在豫州,岳在雍州,恒在并州。”疏:“职方九州, 州各有镇山。皆曰:其大者以为一州之镇。……但五州五镇得入岳名,余四州不得岳名者,仍依旧为镇号。”
②五岳之外,别有五镇,即南镇会稽山、北镇医巫闾山、东镇沂山、西镇吴山、中镇霍山。
亦作街基、街津屯。即今黑龙江省同江市东北街津口赫哲族乡。清光绪《吉林通志》卷17:混同江南岸旧设噶珊有“改金”。即此。为赫哲人居住地。
亦作陇木长官司。明洪武七年(1374)置,属茂州。治所在今四川茂县东北四十里。《明史·四川土司传》:“陇木长官司,其长官即陇木里人也。……所属玉亭、神溪十二寨。”清以后废。明洪武七年(1374年)置,
元置,在今广东徐闻县东南海安镇(踏磊港)。元范椁有 《登沓磊驿楼自此渡海》 诗。
唐改龙县为龙标县,为巫州治。治所即今湖南黔阳县西南黔城镇。《元和志》卷30龙标县:“因龙标山为名。”天授二年(691)为沅州治。开元十三年(725)复为巫州治。大历五年
明洪中改普济州置,治所在今四川米易县西北普威彝族乡。清以后废。清康熙年间改普济长官司置,治今四川省米易县西北,属宁远府。后废。
在今山东邹城市东南五里。《方舆纪要》卷32邹县“距越山” 条下: 接舆山 “以山形如两车相接也”。
唐武德六年(623)置,属和州。治所即今安徽含山县。《寰宇记》卷124含山县:“以县境众山所含,故名。”八年(625)省。长安四年(704)复置,更名武寿县。神龙元年(705)复名含山县。民国初属安徽
①商、周地名。春秋为晋邑。即今河南获嘉县。《左传》:文公五年(前622),“晋阳处父聘于卫,反过宁”。杜注:“宁,晋邑,汲郡修武县也。”《韩诗外传》卷3:周武王伐纣,“勒兵于宁”, 因名修武。秦置修武
1914年依前广肇罗道改置,属广东省。治番禺县 (今广东广州市)。辖境约当今广东罗定、云浮、新兴、恩平、台山以东,龙门、增城、东莞、深圳以西,封开、广宁、清远、佛冈以南地区。1920年废。1914年6
在今山西平顺县城东北一百三十里石城村附近的龙门山腰,创始于北齐天保年间(550—559)。北宋乾德年间改今名。明、清时曾修葺。现存殿堂廊庑,布局严谨。其中西配殿为五代唐同光三年(925)所建,我国五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