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斛斗案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度支八案之一。掌两京仓廪积,计度东京粮料、百官禄米、厨料。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度支八案之一。掌两京仓廪积,计度东京粮料、百官禄米、厨料。
官制用语,宿将,老将、久从军旅之将。《史记·白起王翦列传》:“太史公曰……当是时,翦为宿将,始皇师之,然不能辅秦建德。”《汉书·外戚恩泽侯表·序》:“至乎孝武,元功宿将、略尽。”
专职道员名。清初在江苏设置,掌江防之事‘后废。
官名。春秋战国时齐置。主农业生产。《管子·立政》:“相高下,视肥, 观地宜, 明治期前后,农夫以时均修焉; 使五谷桑麻,皆安其处,申田之事也。”
见“算学”。
官名。即少府少监,唐武则天垂拱元年(685) 改,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为名府少监。参见“少府少监”。官名。见“尚方监”。
官署名。宋真宗咸平元丰(998)置,属三司,掌勾销、整理文簿,以判征欠司官兼领。景德四年(1007)废。官署名。宋咸平元年(公元998年)置,属三司。掌勾销、整理文簿,以判理欠司官兼领。景德四年(公元
东宫属官。洗亦作先。先马,即前驱。秦置,汉因之。掌宾赞受事,太子出行则为前导。西汉属太子太傅、少傅,秩比六百石,以十六员为额。东汉属太子少傅。三国魏因之,七品。蜀亦置。晋朝置八员,七品,为太子詹事属官
掌武器之官。商代军职有“服”,甲骨文中作“箙”,西周则称司箙,西周铭文中有周王命令某某“司六师箙”的记载。在《周礼·夏官》中,司弓矢为槀人与缮人之长;西周则司弓矢与司箙并置,两者应有所分工,可能司弓矢
国民政府的辅助机关。国民政府实行五院制后设置,以文官长一人为主官,秉承国民政府主席之命,指挥监督所属机关,掌理关于公布法律、命令及府内一切文书、机要、印铸事宜,其下设文书、印铸两局及人事室,各局设局长
官名。清初于各府置督捕左、右理事官各一人,康熙三十八年(公元1699年)裁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