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旗牛羊群牧处
官署名。清初内府所属之机构。掌理牛羊畜牧事务。顺治十年 (1653) 置,设员外郎六人,笔帖式十二人及厩长、厩副各六人分办事项。所属有内牛圈三处,西华门外外牛圈三处,南苑供乳饼圈一处及丰台羊圈六处。康熙十六年 (1677) 归併掌仪司管理,遂废。
官署名。清初内府所属之机构。掌理牛羊畜牧事务。顺治十年 (1653) 置,设员外郎六人,笔帖式十二人及厩长、厩副各六人分办事项。所属有内牛圈三处,西华门外外牛圈三处,南苑供乳饼圈一处及丰台羊圈六处。康熙十六年 (1677) 归併掌仪司管理,遂废。
官名。清末农工商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左、右各一人,正四品,简任。职掌辅佐堂官,综核各司事务,并得派赴各省考查农工商务。
宋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官员达到一定官阶、任数、考数、即升改为相应的官职,称为“合入”。
官名。西魏、北周置。地官部民部中大夫属官,佐县大夫下大夫掌本县事务,下设县正中士。正三命。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十月内蒙古要求自治,国民政府于次年颁布《蒙古地方自治办法》,有原则八项,其中有关自治组织机构的规定为:一、在蒙古适宜地点,设一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
官名。清朝火器营之职官。总掌章奏文移事务。额设一人,正三品,以内火器营翼长兼充。
官名。西汉卫尉的属官有旅贲令及丞。《汉书·百官表》颜师古注:“旅,众也; 贲与奔同, 言为奔走之任也。”至东汉废。
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官名。① 《周礼》天官之属,主管治疗牲畜疾病,下士爵。《周礼·天官·兽医》: “掌疗兽病,疗兽疡。”②唐朝设于太仆寺、殿中省尚乘局、太子厩牧署等机构,掌厩牧杂畜之事。清朝内务府上驷院设,为属官,额设十
①罢免官职。②对官吏的处分制度之一。如清代吏部处分制度。革职之等,在降三级调用之上,是官员最重处分,更甚者则加“永不叙用”。革职有余罪,则交刑部。革职留任者,其等在降三级留用之上,与降一级调用同等。官
即“司武上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