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司
清朝布政使之别称。
清朝布政使之别称。
官名。吏部司勋司长官。唐高祖武德三年(620)改司勋郎置,员一人。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司勋大夫,咸亨元年(670)复旧称。掌校定勋绩及授予勋官告身等事,从五品上。北宋前期不领司勋事,用为五品寄禄官
官名。隋置,掌保卫外国使者。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五品,隶隆禧总管府,掌荆襄等地南镇国寺田产。置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官署名。金朝属尚书省户部。掌收支交钞物料。完颜永济至宁元年 (1213) 置。设场官领场事,秩旧正八品,后改正九品。金代户部交钞库所属机构。掌收支交钞物料。设场官,旧正八品,后改为正九品。
官署名。明初都察院十二道之一。永乐元年(1403)改原北平道而置。十八年,罢,分其政于其他诸道。
传说虞舜时考绩官吏的制度。每三年考核一次,九年则三考。《尚书·虞书·舜典》:“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孔安国传》:“三年有成,故以考功; 九岁则能否幽明有别,黜退其幽者,升进其明者。”
官名。西汉属将作大匠,与后、左、右、中并为五校。有丞,主领工徒掌修作事。成帝阳朔二年 (前22) 省。官名,西汉置。景帝时将作大匠所属工徒(工程兵)分为前后左右中五校,每校置令丞各一人,掌帅工徒修建宫
官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翰林院书艺局置,掌抄写三元八节奏献祖宗神御表词及大礼毕奏谢诸宫观寺院表词、道场醮仪玉简,及抄写国书等事。
明朝专指因事故谪贬罢免的官吏。凡因亲属处以极刑,或老疾不赴任所,或本人犯有笞、杖、徒、流之罪,或对上述诸事隐而不报者,均以事故谪免。
官名。即“武选清吏司员外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