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事令史
官名。南朝宋门下省、梁中书省置。北朝北魏尚书诸司、北齐门下省亦置。北齐员八人。隋文帝时为太子官,门下坊、典书坊各置四人。开皇十四年 (594) 诸省各置主事令史员。炀帝大业三年(607)定令,诸司主事并去令史之名。每十令史置一主事,不满十人者,亦置一人。其余四省三台,亦皆曰令史,九寺五监诸王府,则曰府史。
官名。南北朝时有令史,是官署中的事务人员,其首领称主事令史,隋炀帝改称主事。此时的主事令史还不算九品官中的正式官员。见《通典·职官四·历代都事主事令史》。
官名。南朝宋门下省、梁中书省置。北朝北魏尚书诸司、北齐门下省亦置。北齐员八人。隋文帝时为太子官,门下坊、典书坊各置四人。开皇十四年 (594) 诸省各置主事令史员。炀帝大业三年(607)定令,诸司主事并去令史之名。每十令史置一主事,不满十人者,亦置一人。其余四省三台,亦皆曰令史,九寺五监诸王府,则曰府史。
官名。南北朝时有令史,是官署中的事务人员,其首领称主事令史,隋炀帝改称主事。此时的主事令史还不算九品官中的正式官员。见《通典·职官四·历代都事主事令史》。
宋朝公人与吏人合称。担任管理仓场、库务、馆驿、津渡、纲运、牢狱等具体事务者,通常称为公人,有衙前、专副、库子、秤子、拣子、掐子、所由、拦头、狱子、杖直等名目。担任狱讼、帐目、遣发、书写等文职者,通常称
“小宾部下大夫”的省称。
官名。 北齐置, 见“定州䌷绫局”。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秋官府田正司次官,佐田正下大夫掌本司事务。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官名。见“田正下大夫”。
官名。正副各一人,为造币总厂的正副主官。见“造币总厂”。
官名。西晋王国置。东晋、南朝沿置。梁依王国等级不同,位自流外五班至流外一班不等。北魏、北齐俱置,从九品上。官名。晋置,掌管学校教育。《晋书·职官志》:“王置师、友、文学各一人……学官令、典书丞各一人。
军职名。唐初,缘边军镇每五百兵士置一人,为统兵官,任期随兵交替。宋朝属都一级统兵官,受都头、副都头或军使、副兵马使管辖,位在承局之下。(1)武官名。唐置《旧唐书·职官志二》:“凡诸军、镇,每五百人置押
即“四方献言详定使司”。官署名。元至正十七年(公元1357年)七月,置四方献言详定使司,秩正三品。掌考四方陈言择其善者上达于皇帝。设详定使二人,正三品;副使二人,正四品;掌书记二人,正七品。由中书官提
泛指掌刑狱之官。《柴书·朱异传》: “上书言建康宜置狱司,比廷尉。”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三品上,二十三年改为四品上。北齐沿置,为长秋寺次官,位在卿下,员一人,以宦官充任。掌诸宫阁,并领中黄门、掖庭、奚官等署。四品。官名。北魏、北齐皆置,正三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