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等爵
爵名,唐置。唐朝爵分九等,其名称是:一等称王,食邑万户,正一品;二等称嗣王、郡王,食邑五千户,从一品;三等称国公,食邑三千户,从一品;四等称开国郡公,食邑二千户,正二品;五等称开国县公,食邑一千五百户,从二品;六等称开国县侯,食邑千户,从三品;七等称开国县伯,食邑七百户,正四品上;八等称开国县子,食邑五百户,正五品上;九等称开国县男,食邑三百户,从五品上。见《新唐书·百官志》。
爵名,唐置。唐朝爵分九等,其名称是:一等称王,食邑万户,正一品;二等称嗣王、郡王,食邑五千户,从一品;三等称国公,食邑三千户,从一品;四等称开国郡公,食邑二千户,正二品;五等称开国县公,食邑一千五百户,从二品;六等称开国县侯,食邑千户,从三品;七等称开国县伯,食邑七百户,正四品上;八等称开国县子,食邑五百户,正五品上;九等称开国县男,食邑三百户,从五品上。见《新唐书·百官志》。
官署名。元置,属路总管府,掌织染缎匹。设官有局使、副使各一人。
武官名。见“诸路兵马统署司”。
官名。唐末、五代盐铁、户部、度支三司所置属官。五代后唐明宗长兴四年(933)以盐铁转运使额职极多,将正押衙设为尚书省省职,为转迁之序。其下有同押衙、衙前都虞候、衙前子弟,其它名目撤销。
官名。见“会同馆”。
官名。西周设置,见《尚书·立政》,是管理诸侯和王子、王弟们采邑的官。
官名。明朝光禄寺大官署副长官。洪武八年(1375)始置,初置一人,后改四人,从七品,协署正掌供祭祀及宫廷筵膳等事。清朝设二人,俱由满人担任,初定为六品,康熙九年 (1670) 定为从七品。
官吏辞职的别称。《后汉书·陈蕃传》:“以谏不合,投传而去。”注:“传,谓(官)符也。”投传,丢下官符。
即后。后宫众女官之长。《礼记·月令》:“后妃帅九嫔御。”皇后和皇妃的合称。《后汉书·皇后纪》:“夏、殷以上,后妃之制,其文略矣。”“及光武中兴……改正后妃之制。”参看“后”、“妃”条。
官名。北魏置。《魏书·阉官传》:“(张)宗之兄鸾旗,中书侍郎、东宫中庶子,兼宿卫给事。”参见“给事”。
①《周礼》官名。二乡设一人,监督乡大夫行政,为顾问,无常职。又作三公之别称。《周礼·地官·序官》: “乡老,二乡则公一人。”郑玄注: “老,尊称也。王置六乡,则公有三人也。三公者,内与王论道,中参六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