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简称理刑司郎中。清朝理藩院理刑清吏司主官,掌司事。初设满洲、蒙古各一人; 后改设蒙古二人。
官名。明朝建文(1399—1402)中于郡王府置,二人,以辅弼郡王。进见时,侍坐,称名而不称臣,郡王待之以宾师礼。永乐(1403—1424)初罢。
官名合称,即丞和主簿。丞为副长官,为长官之佐,协助长官掌职事。主簿,掌文书簿籍及印鉴等。参看“丞”、“主簿”条。
周朝诸正官之合称。位卑于卿士。《尚书·洪范》: “曰王省惟岁,卿士惟月,师尹惟日。”孔颖达疏: “《正义》曰: ‘师,众也; 尹,正也,众正官之吏。谓卿士之下有正官大夫,与其同类之官之长。《周礼》大司
宫内给使名。辽置,见“三班院(2)”。
见“承宣布政使司”。官署名。明清设置,其全称为承宣布政使司。见“布政使”。
东宫侍从武官。南齐设。梁沿置,流外七班。职同“殿中将军”。
官名,秦置,为骑兵队长,掌帅本队骑兵作战。《汉书·靳歙传》:“又战蓝田北,斩车司马二人,骑长一人。”注:“张晏曰:骑之长。”武官名。秦置,《史记·靳歙列传》记“靳歙斩骑长一人。”集解:“张晏曰:骑之长
官名合称。唐朝州府功、仓、户、兵、法、士等六曹参军事合称。宋朝为州府士、户、仪、兵、刑、工等六曹参军事合称。
参见“功勋制度”。太平天国勋位名。见“勋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