佥太禧宗禋院事
官名。元于太禧宗禋院置佥院兼祗承神御殿事二人,为太禧宗禋院的佐官。
官名。元于太禧宗禋院置佥院兼祗承神御殿事二人,为太禧宗禋院的佐官。
①官署名,或作大官。战国秦置。见《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秦汉沿置,掌宫廷膳食,由令、丞主之,属少府。魏沿置。晋属光禄勋。宋、齐属侍中。梁门省领太官。陈因之。北魏时,掌百官膳食,属光禄卿。北齐后称
明朝任官制度中的一种试职。新科进士被分配到都察院熟悉政务,理刑半年,然后实授御史,故名。正德(1506—1521)后规定新科进士不得除风宪,遂革去此制。
参见“礼部左参议”。
即“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见“作坊”。
官署名。北洋政府北京军政府时期设置,属农工部,掌管全国水利行政事务。以司长为主官,分科情况不详。
官名。即“出入使人”。
官名。北齐诸州、郡、县置,租曹长官。
明清制度,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升任詹事府左、右坊之职务(如中允,赞善之类),即称开坊。詹事府之官职,本专备翰林升转,故有此称。清末光绪二十八年(1902),詹事府裁撤,而翰林升任他职,亦沿旧说称“开坊
即“奚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