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锐营总统大臣
官名。清朝健锐营之长官,仅次于掌印总统大臣。于王、公、大臣内特简,无定员。乾隆十四年 (1749) 健锐营初设时名总统,后改称总统大臣。其中一人选为掌印总统大臣。掌健锐营之政令。
官名。清朝健锐营之长官,仅次于掌印总统大臣。于王、公、大臣内特简,无定员。乾隆十四年 (1749) 健锐营初设时名总统,后改称总统大臣。其中一人选为掌印总统大臣。掌健锐营之政令。
爵名。晋朝、南北朝、唐朝常为开国县男省称。金朝置为从五品爵,食邑三百户,无实封。元朝从五品,上用于封赠。明初置为五等爵之一,以封建国前战死诸臣。太祖洪武(1368—1398)后不设。爵名。晋代伯子男皆
督管倡优的小官吏,以伶魁担任,唐始置。《演繁露》:“开元二年,宣公选乐工数百人,自教法曲于梨园,谓之皇帝梨园弟子,至今谓优女为弟子,命伶魁为乐营将者,此其始也。”
隋制,尚书省三十六侍郎,分司曹务,直宿禁省,如汉尚书台之制。唐制,“凡尚书省官,每日一人宿直,都司执直簿一,转以为次”(《唐六典·尚书都省》)。宋景德四年(公元1007年)并在尚书省置押宿官。元丰四年
官名,西汉置,属御史大夫,位在御史大夫史下,冠法冠,掌执法。见《汉书·萧望之传》,参看“御史大夫史”条。
官署名。清朝内阁所属机构。雍正八年(1730)设。掌稽察各部院及八旗办理奉旨特交之事,按时汇奏。同时,负责稽察修书各馆的“课程”。长官为管理大臣,无定员,于满、汉大学士、尚书、左都御史内特简兼充。其下
见“御前弓马子弟所”。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职掌参见“县伯中大夫”。
官名。即“右尚令”。
参见“北京都转运司”。
官名。又称正总权。明崇祯十七年(1644)三月,李自成农民军政府克北京,改原明总兵而置,职掌因明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