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唐初秦王、齐王府所置六护军府之一,掌侍卫陪从。置护军一员、副护军二员,长史、录事及仓、兵、铠曹参军各一员; 统军五员、别将十员,分掌领亲、勋卫及外军。
官署名。清末海军部军制司所属五科之一。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宣统二年(1910),改属海军部。掌轮机人员的学习、补官、任职、迁调、黜陟,各船机器的试验、制造、维修、改良、更换,并稽核、评阅、保存轮机报告
官府治事之所。《晋书·谢万传》: 太原王述“为扬州刺史,万尝衣白纶巾,乘平肩舆,径至听事前,谓述曰”。亦作“厅事”。
官场用语。即对官员的称呼超过实际官衔。宋朝初年,殿直、承旨差出者称司徒,京朝官不分品秩高下一例呼为郎中。太宗淳化元年(990),规定台省官只许呼本官,太常博士以下并京官至大理评事不得呼郎中,诸司使、诸
官名。金置,见“劝农使司”。
即“燕京行尚书省”。
满语官名。汉名为屯领催。清入关前所设,掌一屯之文书饷糈事。崇德元年(1636) 定屯守堡为噶尚拨什库,即屯拨什库。雍正(1723—1735)初,拨什库改为领催,即为屯领催。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管理县地方的收入、支出以及各种特别捐款。自民国元年(公元1913年)以来逐渐成立,但并不普遍,局内一般设局长、副局长各一人,董事二人,会计、书记各一人。惟民国七、八年(公元191
官名统称。宋朝寨主、寨主簿、寨都监、寨监押、寨将、寨副将、寨巡检通称寨官。
官名。又称“监试官”。明清科举考试中特设之官。分为外监试,掌纠查考场,属“外帘官”;内监试,掌纠察阅卷事,属“内帘官”。明制,乡、会试各设二员。顺天、应天二府乡试以监察御史充任,各省乡试以按察司官员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