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典史

典史

官名。元朝置,县衙和录事司各设一员,为首领官。掌衙门文书事务和管辖吏员。由路府州县司吏考满充任,一般可升为吏目。明朝沿置,为各县首领官,未入流。掌出纳文移。凡县不设县丞或主簿,则领丞、簿职,掌粮马、捕盗事。清朝亦置,为知县之属官,未入流。掌稽核狱囚。凡县不设县丞、主簿,则兼其职。例由儒士及吏员除授,亦以茶引批验所大使、厅州库大使、驿丞等升任。因元朝各县设县尉,主捕盗事,而明、清不设,多以典史任其职,故典史又别称县尉。


官名。元朝设此官,为知县的属官,掌管收发公文。明清沿置。明朝废县尉,存典史和主簿,主簿兼领县尉缉盗之务,主簿出缺时,典史兼管其务。到清朝,典史掌管缉捕和监狱;如无主簿和县丞,典史兼领其职务。参看《历代职官表·知州知县等官》、《历代职官表·历代职官简释》。

猜你喜欢

  • 太仓尚书

    官名。北魏前期置,为尚书省诸曹长官之一,管理国家粮仓及征课事务。官名。太仓为中央的粮食仓库,后魏设太仓尚书,职务同太仓令。参看“太仓令”条。

  • 中引大夫

    官名。元置,为从二品内侍散官。见《元史·百官七·内侍散官》。内侍阶官名。元置,秩从二品。

  • 小匠师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匠师中大夫属官,佐匠师中大夫、小匠师下大夫掌本司事务。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大夫为长官,遂成为匠师司次官。宣帝即位,复置中大

  • ①周朝称来朝见的诸侯国君。《周礼·地官·大司徒》: “大宾客,令野修道委积。”贾公彦疏: “案《大行人》: “诸侯朝称宾。”②官名。掌迎送宾客。《史记·宋微子世家》: “(箕子曰)八政: 一曰食、二曰

  • 广西道

    官署名。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明洪武十五年(1382)置。设监察御史七人。南京都察院亦置,设监察御史三人。在本道之外协管通政司,六科,在京燕山右等十二卫,及直隶徽州等四府,安庆等四卫,紫荆关等三千户

  • 林业司

    官署名。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五月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农林部,掌管全国林业行政事务。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

  • 中书堂后官

    官名。北宋前期中书五房皆置,选前资令录充任,掌承受、批凿圣语,押定敕草,点检书写熟状等事。神宗元丰(1078—1085) 改制废。

  • 提点军器所

    官名。南宋置。全称为提点制造御前军器所。以内侍都知押班或主管步军司公事充任,为军器所长官。

  • 巡长

    警察职名。清末置,属京师内外城巡警总厅及分厅各所,其地位次于巡官。

  • 礼院

    官署名。即“太常礼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