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乐队官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镇一人,正五品,正军校充,奏补。掌领镇军乐队事宜。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镇一人,正五品,正军校充,奏补。掌领镇军乐队事宜。
监羽林士,即羽林监,初由中郎将和骑都尉监,后单置监,俸六百石。《后汉书·窦固传》:“显宗即位,迁中郎将,监羽林士。”参看“羽林监”。
官制用语。即加盖皇帝玉玺的诏书。
官名。宋太宗端拱元年(988)以左、右补阙改置,秩并七品。其后多出居外任,或兼领别司。仁宗明道元年(1032)置谏院,非特旨供职不与言责。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始专供谏职。金朝于谏院置
少师之别称。
①谓唐、宋监察御史分察百官之六事: 其一,察官人善恶; 其二,察户口流散,籍帐隐没,赋役不均; 其三,察农桑不勤,仓库减耗; 其四,察妖猾盗贼,不事生业,为私蠹害; 其五,察德行孝悌,茂才异等,藏器晦
官名。宋朝置,为太常寺所属教坊之属官。管理舞乐,为乐工之长。清初亦置,为礼部教坊司属官。顺治元年 (1644) 设,十七人。雍正七年(1729)改教坊司为和音署,遂废。官名。宋代教坊的都色长的属员,为
官名,王莽置,职如郡太守,其辖地为长陵、池阳以北,至云阳、祋祤十县。其府治在长安城北。见《汉书·王莽传》。
见“十三衙门”。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增设之朝上职官。“杨韦事变”后始设,以便从事朝中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工作。因六部以天、地、春、夏、秋、冬定名,故属吏部者称天僚,属户部者称地僚,属礼部者称春僚,属兵部者称夏僚,
亦称“长流参军”,即“长流贼曹参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