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刑部中大夫

刑部中大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刑部司长官,掌杖、鞭、徒、流、死五刑的判决与执行。下设小刑部下大夫、小刑部上士、小刑部下士以佐其职,领司刺上士、乡法上士、遂法上士、稍法上士、县法上士、畿法上士、方宪上士、掌囚中士等官属。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宣帝即位后,复置。正五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周礼》秋官有司刑中士二人,掌管刑罚。北周依《周礼》于秋官府置司刑中大夫,《唐六典·尚书刑部》谓其相当于刑部郎中之职。任此职者见《周书·裴果传·刘志附传》:“高祖嗣位,进授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拜刑部中大夫。志执法平允,甚得时誉。”其副职为小刑部下大夫,正四命;属官有小刑部上士,正三命;小刑部下士,正一命。又有司刺上士、中士,乡法上士、中士、遂法上士、中士,稍法上士、中士,县法上士、中士、畿法上士、中士、方宪上士、中士、掌囚中士、下士。

猜你喜欢

  • 左士郎

    官名。西晋置,为尚书省左士曹长官,亦称左士郎中,六品。东晋省。北魏置。或说孝文帝太和(477—499)改制后隶都官尚书。太和十七年定郎为从五品中,郎中五品上;二十三年皆称郎中,六品。仍可通称为郎。北齐

  • 驻京提塘官

    官名。清沿明制,各省督抚派员驻在京城,传递本省与各部院来往文书,领送、颁发各省官员的敕书与各州县印信,称为提塘官。员额每省十六人,由各省选武进士、武举人或低级候补武官咨兵部充补。

  • 东川行枢密院

    官署名。元朝地方统军机构。世祖至元十年 (1273) 四月,由东川统军司改置,设司于重庆附近,掌东川诸军,置行院事、佥院、同佥等职。十三年四月,併入西川行枢密院。

  • 兼管奉天府事大臣

    官名。又称“兼尹”。清朝特派管理奉天府之长官。乾隆三十年(1765)设,特简盛京五部侍郎充任。掌理所属二府、四厅、五州、十四县之政事与宗室、觉罗官学。光绪二年(1876),奉天府改由盛京将军兼管,遂裁

  • 庶政司

    官署名。北洋政府置,属外交部。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官制,其职掌为:一、外人传教交涉;二、游历、游学;三、各使署、领署、专使和各种公会经费;四、在外的本国人关系民事、刑事法律问题;五、各国公会

  • 太子斋帅局

    官署名。北齐置,掌东宫洒扫铺设事,属太子门下坊,设斋帅、内阁帅。隋朝沿置。唐初属典书坊,高宗龙朔二年 (662)改典设局。

  • 司天水

    官名。太平天国天王府置,属朝内典官。员额六人,官阶为职同指挥。参见“典水”。

  • 玉清昭应宫都监

    宫观官名。北宋真宗大中祥符七年(1014)始置,以入内内侍省押班充任。

  • 誊录院

    官署名。又称誊录所。宋朝贡举考试掌管誊录试卷的机构。真宗大中祥符八年(1015)始置。举人纳卷后,密封卷头,编写字号,发送誉录院,在宦官监督下,由誊录官指挥数百名书手抄录成副本,再以副本送考官考校定等

  • 管理太医院务大臣

    官名。清朝管理太医院事务之最高长官。乾隆五十八年(1793)设,由满大臣内特简。总领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