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刺奸都督

刺奸都督

官名。三国魏大将军及太尉设为属官,掌管司法事务,洪饴孙《三国职官表》作第七品。晋朝诸公及开府位从公加兵者亦置。


官名,三国魏置,为大将军或太尉属吏,掌司法事务。晋也置。

猜你喜欢

  • 宣纳下大夫

    官名。北周置。掌延纳王言,出宣帝命。一说为天官府属官。下设宣纳上士、宣纳中士以佐其职。正四命。官名。北周置,正四命。府属不明,可能隶属于天官府,掌皇命传宣和接受章奏之事。任此职者见《隋书·卫玄传》:“

  • 四军兵马都指挥使司

    官署名。又称 “契丹、奚、汉、渤海军都指挥使司”。辽朝置,设太师、都指挥使等职。

  • 楼船官

    官署名。汉朝监修楼船的工官。楼船为甲板上起有楼阁的大船,多用于作战。据《汉书·地理志》,庐江郡置此官。官名,汉置。1、掌监造楼船。楼船:在甲板上建有木楼的大战船。《汉书·地理志上·庐江郡》:“有楼船官

  • 武成王庙署令丞

    官名。金大安元年(公元1209年)置武成王庙,有令及丞,掌春秋祀享,以郊社令、丞兼。

  • 正通赞官

    官名。清末国子监之职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协掌文庙、辟雍典礼事。二人,从六品,奏补。

  • 管理鸿胪寺事大臣

    官名。清朝鸿胪寺主管官。乾隆十四年(1749)设,以礼部满洲尚书兼。掌总理赞导朝会、宴会、祭祀礼仪。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官名。清乾隆十四年(公元1749年),定以礼部满尚书兼管鸿胪寺事,其地位

  • 奄官

    即宦官,也写作阉官,又称太监、老公,为宫中帝后的侍从官员。《后汉书·五行志四》:“(和帝)七年九月癸卯,京都地震。儒说奄无阳施,犹妇人也。”

  • 巡防队分路统领官

    官名。清末各省分路巡防队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令各省旧军改为巡防队,亦称巡防营。三十三年定制,分前、后、中、左、右五路驻防,每路设统领官一人。由勇营、绿营资深而年富力强之军官中调充。掌该路各

  • 丽正院修书学士

    官名。唐玄宗开元十一年(723)置,六品以上为之,掌刊辑图书经籍。

  • 追锋将军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一班,普通六年(525)罢。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第十一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