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都军头
见“都军头”。
见“都军头”。
海军相当官。北洋政府设于各舰艇,设于各舰者,由轮机少校或上尉充任;设于各艇者由轮机中尉充任,掌轮机事务。
官名。朝辽置,掌送发皇帝书信等事。
官署名。清末京师审判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分五处。掌审理京师内外城不属地审厅管辖的一审案。审判采独任制。置刑、民科推事各五人,录事十人等。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始
官名。金置,为御药院的主官。见“御药院”。
海关征税部海班洋员。其地位次于管驾、管轮诸职。见“征税部”。
见“都军头”。
即“内史上大夫”。
官名。金元太府监的佐官,金制秩从六品,员额二人。元制秩从四品,员额五人。参见“太府监”。
县政府的辅佐机关。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始置,以局长为主官。掌理土地、农矿、森林、水利、道路、桥梁、工程、劳工及公营事业等事项。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改为建设科。
官名。唐朝太子内官,置二员,从六品,掌礼仪参见,领掌严、掌缝、掌藏。女官名。唐置。太子属官。掌礼仪参见,总领掌严、掌缝、掌藏。见《新唐书·百官二·太子内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