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大夫下大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县正置,北周沿置。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每县置一人,掌本县事务,下设县正上士、县正中士以佐其职。正四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县正置,北周沿置。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每县置一人,掌本县事务,下设县正上士、县正中士以佐其职。正四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财政部。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财政部组织法》规定,其职掌为:一、监督卷烟税收及考核其成绩事项;二、厘订卷烟税率事项;三、烟卷厂出品之稽核考查
明清河道总督的简称。见“河道总督”。
唐末、五代诸道使府及州县官带御史台宪官及三省检校官所纳光台钱与光省钱,以此充修缮廨署及杂费开支。参见“光台钱”、“光省钱”。
国家的官吏组织系统。《三国志·魏书·夏侯玄传》:“夫官统不一,则职业不修。”
官名。又称“兼尹”。清朝特派管理京畿之官员。雍正元年(1723)设,特简汉大学士、尚书、侍郎等部院大臣充任,无正员。兼掌顺天府所管一切政务、民事。
宫内给使名。辽置,见“三班院(2)”。
司天散官名。金、元皆置。金二十五阶之第二十三阶,秩正九品下。元十四阶之第十二阶,秩正八品。明洪武四年(1371)置为钦天监散官,以授五官挚壶正。十五年废,改依文散官分授。
官名。明朝宦官御前近侍之一。掌随皇帝出朝时捧剑,位居司礼监太监及东厂提督守备等太监之次,属太监中地位极高者。
官名。宋英宗治平元年(1064)置,属亲王府,掌教授皇族子弟。凡皇族年三十五或年十五以上及一百一十三人之王府,置四员。南宋高宗绍兴十二年(1142),改为王府教授。
流外官名。隋朝始置,属太史局。唐司天台置五十五人,八考入流,由保章正(隋称历博士)教习历法,又有装书历生五人。宋初沿置,隶司天监,掌测验浑仪,同知算造、三式。神宗元丰(1078—1085)中罢司天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