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副
官名。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属官。额设五人,正八品。协掌各马厩、牧厂之牧马事。
官名。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属官。额设五人,正八品。协掌各马厩、牧厂之牧马事。
官名。宋朝入内内侍省宦官,位在贴祗候内品上、祗候内品下。宦官职名。宋入内内侍省置。
官名。清朝八旗都统衙门所属左、右司之职官。雍正七年(1729)设,每旗二人,左、右司各一人。协助掌关防参领掌管本旗印信。十三年省,改设印务章京。
官名。唐代都督府、州、西都、东都等都置文学一人,掌以五经授诸生。其品位自正八品下至从八品下不等。见《新唐书·百官四下》。学官名。唐大历十四年(公元779年)十二月敕诸州经学博士改为文学,品秩同参军,位
“大行台尚书左丞”的省称。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官吏升转资格之一。凡任京官郎中以下,小京官以上之职,外官道府以下,佐杂等官以上之职者,均需试俸二年、三年、五年,方能升转。康熙中定捐纳官试俸之制,乾隆中定满、汉捐纳及议叙升补等官
官署名。清末宣统元年(1909)设于军谘处,三年改隶军谘府。掌水陆交通运输、电信、邮政等事宜。置厅长一人,辖第一、第二、第三等三科。
清朝八旗之基层组织。原意为“箭”。初,满族人出兵打仗或狩猎行围,各依族党村寨结队而行,每人出箭一支,每十人立一长,称“牛录额真”,意为箭主。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二十九年 (1601) ,编三百人为一
官署合称。① 尚书诸曹合称。东汉光武帝于尚书台分置六曹,以三公曹掌年终考课诸州郡事,吏部曹掌选举祠祀事,民曹掌缮修功作及盐池园苑事,客曹掌护驾及羌胡朝贺事,二千石曹掌辞讼事,中都官曹掌水火盗贼事。西晋
官名。西晋末镇东大将军府僚属,贼曹长官。东晋沿置。贼曹一分为三后,亦为城局贼曹、长流贼曹、刑狱贼曹参军之省称。参见“贼曹”。官名。见“公府贼曹”。
明清大理寺之职官。明朝于大理寺左、右寺正下设左、右寺副各二人,协助寺正办理二寺刑名案件,秩从六品。清初沿置,各设汉一人。康熙三十八年(1699)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