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侍御史
官名。明洪武十三年(1380)置,正四品,同年即罢。详见“左侍御史”。
官名。明洪武十三年(1380)置,正四品,同年即罢。详见“左侍御史”。
官吏名,其职不详,疑是在门口检查出入证件的官吏。《后汉书·肃宗孝章帝纪》:“劳飨魏郡守令已下,至于三老、门阑、走卒,赐钱各有差。”
散官名。金朝置,为司天监散官,二十五阶之第二十五阶,秩从九品下。元沿置,为十四阶之第十四阶,秩从八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司天翰林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九品下,称司辰郎。见《金史
国民政府主席,又称主席委员,为中华民国政府元首,对内对外代表国民政府,但不负实际政治责任。国民党政府“行宪”以前的国家元首。其职权因政情和人物的的变动而有不同,多数时候只是名义上的元首。参见“国民政府
官署名。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秩正三品。仁宗延祐六年(1319)六月,由羽林亲军都指挥使司改立。统汉军万名,隶东宫詹事院下。置卫率使三员,副使二员,佥事二员。置营于武清,衙司在大都丽正门内。七年三月,
官场用语。宋朝官员赴任皆有规定期限,逾期不到即为过犯,称违年。违年事需载入本人印纸。
官名。春秋鲁国置。大司徒别称。《鲁大左司徒元鼎铭》: “鲁大左司徒元作善鼎,其万年眉寿,永宝用之。”
官名。辽兴宗景福元年(1031),以耶律郑留为于厥 (即乌古部) 迪烈都详稳。
官署名。元末朱元璋置,设少监、监丞,管理医药。吴元年(1367)改名“太医院”。官名。汉代少府所属太医令之下的御医之一,见《汉书·外戚传》。
官署名。元朝置。世祖至元十二年(1275),改漕运司为都漕运司。后分设京畿、江淮、济州三都漕运使司。二十五年,京畿都漕运使司分置内外二司,内司仍旧名,外司称都漕运使司,于河西务置总司,临清置分司,领接
官名。吐蕃官,即内大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