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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宪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司宪司次官,员二人,佐司宪中大夫掌本司事务。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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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本

    文书名。清朝“题本”之一,与“部本”对称。清制,外省官员之题本均先送交通政使司,经稽核其程限、规制后,再送达内阁,俗称“通本”。参见“部本”。

  • 宗室将军

    官名。金世宗时于上京、淑温特二地置,属大宗正府,秩正七品,管理当地居住的宗室人户。《金史·宗亨传》记其为“淑温特宗室将军”。明昌二年(公元1191年)改称司属。参见“司属令丞”。

  • 管河汛

    官署名。清置,见“管河厅”。

  • 噶厦

    西藏地方政府主管行政事务之官员议事的地方。参看“噶布伦”条。

  • 小守庙上士、下士

    官名。见“守庙中大夫”。

  • 度支司

    官署名。隋始置,为户部四司之一。司的长官,隋初称为侍郎,以员外郎为佐官。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唐沿置,以郎中、员外郎为正副主官。度支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新唐书·百官志》记

  • 掌察中士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掌朝下大夫掌察下士佐官,正二命。

  • 外命夫

    任朝官的卿大夫、士。相对任宫中官职的卿大夫、士而言。《周礼·天官·阍人》: “凡外、内命夫命妇出入,则为之辟。”贾公彦疏: “内命夫,卿大夫,士之在宫中者”,“对在朝卿大夫、士为外命夫”。

  • 乡约

    明清州县地方乡里之职役。其时各大村镇,每村地分数甲,数十百家。每甲之中又分某乡、某排。一排之中有排甲稽察,一乡之中设乡约约束。专司传达政令,调解纠纷。明清时乡中小官,由知县任命,掌传达政令,调解纠纷。

  • 道正司道正

    官名。元、明、清三朝地方各州道正司之长官。详“道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