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染丞
官名。北齐太府寺司染署次官。隋朝沿置,四员,正九品。炀帝大业三年 (607)与司织丞合并为织染丞。
官名。北齐太府寺司染署次官。隋朝沿置,四员,正九品。炀帝大业三年 (607)与司织丞合并为织染丞。
金司天台所属未授职事者。员额五十人。《金史·百官志二》注:“未授职事者,试补管勾。”
御史台所属的监狱。《宋史·陈师锡传》:“(苏)轼得罪,捕诣台狱。”又《张商英传》:“台狱失出劫盗。”
官员奖励方式之一。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规定,进级和加俸均为县知事奖励的第三等。
官名合称,汉魏边郡皆置,为塞曹正副长官,掌边塞事务,也奉命出使。《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遣塞曹掾史张政等因赍诏书、黄幢,拜假难升米为檄告喻之。”
金代诸路军之一。征集三十以下十七以上的强壮者组成,兼充杂役。
官署名。省行政机关之一,民国置,掌理全省民政,凡所属县市行政官员的任免,以及警察、保卫、选举、赈灾、卫生行政、礼俗宗教、禁烟等皆属之。设厅长一人,总理厅务,指挥监督所属职员及所辖机关。厅长由行政院就省
公府诸曹之一。《左传·昭公十四年》记晋国“叔鱼摄理”,理即掌刑罚之官,由此推之,理曹之职可能亦是掌刑罚。东晋初,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理曹,设理曹参军以掌理曹事。
官署名。辽朝置,掌东京诸军戒严执法等事。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王府与东、北、翼三王府的属官,分别称为典天马、典东马、典北马、典翼马。
将军名号,西汉末年更始置。《后汉书·伏侯宋蔡冯赵牟韦列传》:“更始拜憙为五威偏将军,使助诸将拒寻、邑于昆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