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玄中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初为春官府典命下大夫属官,后改典命为大司礼,遂隶大司礼,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礼为礼部,又为礼部下大夫属官。掌国内道士、道观事务,下设司玄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北周武帝建德三年(574),诏废佛、道两教,沙门道士,并令还俗,寺观塔庙,赐给王公,遂无所掌。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初为春官府典命下大夫属官,后改典命为大司礼,遂隶大司礼,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礼为礼部,又为礼部下大夫属官。掌国内道士、道观事务,下设司玄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北周武帝建德三年(574),诏废佛、道两教,沙门道士,并令还俗,寺观塔庙,赐给王公,遂无所掌。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随王出行守卫。《周礼·夏官》: “旅贲氏,中士二人,下士十有六人,徒八人”,“掌执戈盾,夹王车而趋。左八人、右八人,车止,则持轮。凡祭祀、会同,宾客,则服而趋。
官署名。① 清末陆军部军需司所属三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本部直辖各镇、各学堂及军营工程建筑,管理陆军所属官有财产,并筹备制造军用器具。置科长、科员、录事。②清末学部会计司所属二科之
警察职名。执行警察事务的人员,在清末与北洋政府时期称为巡警,国民党政府时期改称警士。在警管区内,由警长一人带领,从事本段巡逻、守望、值班等各种勤务。与巡官和警长合称“巡官、长、警”。参见“巡官”。
官署名。西汉丞相府所属职事机构。东汉三公府亦置,主奏议事,以掾主之,秩比三百石。郡县所置,掾秩百石。三国魏、吴沿置。官署名,西汉置,为丞相府诸曹之一。掌奏议事。东汉公府沿置,其长官称掾,秩比三百石,副
爵名合称,即关内侯和关外侯的合称。汉末曹操置,仅赏军功,不食租税。参看“关内侯”、“关外侯”条。
大喇嘛名号。西藏置,员额十二人,属于能“转生”的活佛,其地位在呼图克图之下。参见“呼图克图”。
官署名。明朝内府所属机构,掌酿酒及酒糟制物。设提督太监一员,佥书无定员。宫廷祗应机构。明置,专造竹叶青等各种酒,并糟瓜茄。设提督太监一人,佥书数人。
参见“封赠”。
官名。又称统辖两翼牧厂总管。清朝太仆寺所属各马厂之总管。顺治元年(1644)初设立太仆寺时,分左、右两翼马厂,至乾隆十三年(1748),设统辖总管处,置统辖总管一员,或特简,或以察哈尔都统兼管。掌统理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王后九嫔及内外命妇冠戴制作。《周礼·天官》: 追师“掌王后之首服,为副编次,追衡笄。为九嫔及外内命妇之首服,以待祭祀宾客。丧纪,共(供)笄絰,亦如之”。官名。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