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代官制分为北面官和南面官两个系统,北面官治官帐、部族、属国之政, 南面官治汉人州县赋税、军马之事。官制虽区分为两个系列,但南北面官则可以互相迁转,如耶律硕老以同平章事为特哩衮,耶律洪以上京留守为北院
爵名。清初九等世爵之第七等。乾隆元年 (1736) 定汉文名为“骑都尉”。为公、侯、伯、子、男五等封爵之下四级世职的第二级。分为二等,叙正四品。参见“骑都尉”。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参谋总长,掌管作战计划、作战命令、军队调遣、战斗编成等业务。厅长中将级,副厅长少将级。厅内分设三处,处下设科。处长为少将级,副处长为少将或上校级,科长为上校级。
官名。三国魏置,掌管边郡苑马的牧养,六品。下设司马。西晋改置典牧都尉。十六国前秦复置。官名,三国魏置,掌畜牧,类似汉朝诸牧师苑三十六所的苑监和唐朝的牧监。《唐六典·太仆寺·上牧监》注:“魏置牧官都尉,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掌接收各处解送三司供役的罪人,登录名籍,然后发付三部。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官署名。宋置,属三司。掌各地解送来的诸色名籍,以发付三部。判司官由判开拆司官兼任。
官名。明朝行人司置。见“行人司左司副”。
1、上公。《穆天子传》:“乃命正公郊父,受敕宪。”注:“正公,谓三上公。”2、周天子的降称。东周战国末年,周王降号为公,称正公。《后汉书·周嘉传》:“我平王之后,正公玄孙。”注:“《谢承书》曰:其先出
宋朝太学职事名。即职事学录。参见“学录”。
官署名。即“浙江清使司”。
官署名。北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置,掌编修司农寺条例。八年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