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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平章事

即“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官名。唐宋皆置,实为宰相。唐代中书令和侍中是宰相,别的官员参掌,必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简称“同平章事”,意思是与中书门下一样,同平章奏,共议国政。宋初沿用此制,后时设时废。节度使加“同平章事”者,为虚衔,不任职。见《通典·职官三·宰相》、《文献通考·职官三·宰相》、《宋史·职官一·宰相之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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